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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疫”(二十一)/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行为案例

汕头法院
2020-03-11 09: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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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家人谎报疫情 ▪ 顺藤摸瓜被查出“案中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护人员、社会及各方力量不畏艰险地奋战在抗疫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然而,仍有个别法律意识淡薄的不法分子因个人恩怨谎报疫情,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3月10日,我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陈某生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招摇撞骗罪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生有期徒刑二年。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生因与其父亲和妻儿均有矛盾,便萌生恶作剧报复家人的念头。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陈某生拨打汕头市疾控中心的联系电话后谎称自己和家人从武昌自驾来到汕头,现其母出现发热、咳嗽、咳血症状,本人也有咳嗽症状,目前人在潮阳区金灶镇。

接报后,汕头市疾控中心、市120指挥中心派出负压救护车及专业人员;潮阳区疾控中心启动疫情应急预案,派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等专业工作队,第一时间赶赴金灶镇,向区防控指挥部请示派出120救护车增援,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消毒、病人与密切接触者转运工作的准备。同时,要求金灶镇迅速对全镇村居(社区)进行地毯式排查,落实镇卫生院全力配合做好各项人员救助工作、镇派出所做好核查走访工作。

2月1日,被告人陈某生经检测后确定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进一步调查,被告人陈某生的父亲陈某辉与被告人陈某生的前妻及儿子均长期在深圳居住,且与被告人陈某生没有联系,被告人陈某生的母亲陈某已去世。公安机关遂将其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生自2019年9月份至2020年2月份期间,通过陌陌、微信等聊天工具结识女性网友,谎称自己系警察并时常发送其本人佩戴警察证件的自拍视频、民警执勤视频来骗取对方的信任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先后受骗女性共3人,共骗取赃款4000元,案发后已将赃款归还受骗女性。

潮阳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生无视国家法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引起公众恐慌,致使公安、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且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侵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其行为又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生前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陈某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又可予从轻处罚。遂依法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二年二个月,决定执行刑期二年。

END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法不容“疫”(二十一)/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行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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