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孝昌法院多举措保障全县企业战疫情渡难关

2020-03-11 20: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孝昌法院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企业发展七项措施》,为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保驾护航,积极助力辖区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前移下沉解纷关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前移纠纷预防化解关口,加强诉调实质对接,着力减少纠纷形成和纠纷提前化解,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减少企业的诉讼负担。

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因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的涉企诉讼,开通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加快办案节奏,减轻企业诉累。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诉讼事项远程办理、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网上调解、在线庭审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见面,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涉企诉讼服务“不停摆”,综合运用线上查控、网络拍卖等手段开展执行活动,确保执行工作“不断档”。积极开展司法扶助,对因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企业,依法加大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一次办好”要求,切实避免增加企业诉累,安排专人对接,实现立案、审理、保全、鉴定、执行等环节无缝衔接。

灵活适用执行措施。对因疫情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被执行企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用于恢复生产经营。适时变更强制措施,为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审慎冻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不冻结用于防疫物资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和物资。对于明确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及物资,暂缓采取查控或采用“活查封”等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要强化善意执行,积极主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慎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影响。

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制度。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对口联系制度,无缝对接全县重点企业,要求每名法官每周必须主动联系走访企业、向企业问询需求,为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建言献策,全方位解答企业复工复产期间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准确记录联系、问询、答复信息,确保联系到位、指导到位、解忧到位。建立企业、法院二者之间“友好、融通”关系,帮助企业动员广大职工在疫情防控中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稳定劳动关系、支持复工复产。

谨慎处理劳资纠纷。妥善化解企业与用工人员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协商解纷,共渡难关。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并重的原则,支持企业与员工协商合理调配岗位,采用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内休息休假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联合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尽可能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主动拓展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司法调研,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餐饮旅游、交通物流等行业领域,积极主动摸排疫情期间相关企业在停产、复工上面临的法律问题,及时回应企业生产经营中因疫情影响引发的诉求。对于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在生产管理经营上存在困难或者问题的,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部门、涉事企业提出司法建议。

依法严惩打击犯罪。依法严惩“套路贷”等涉黑涉恶和抢劫、诈骗、暴力伤害、制假售假等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高利放贷行为,对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依法不予支持。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套路贷”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人”趁机实施高利放贷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中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的,及时依法处理。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对企业家的保护,加大对企业“自救”行为的罪与非罪认定标准的谨慎把握。

审核|汪新元 王冠

排版|周佳

孝昌县人民法院

崇法守廉

博学敬业

孝德笃行

孝昌法院公众号

您的关注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原标题:《孝昌法院多举措保障全县企业战疫情渡难关》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