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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月11日起恢复开放!

2020-03-11 08: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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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两不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定于3月11日起恢复开放全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业务,现就诉讼服务中心开放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在安检入口配合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的、未通过健康状况核验的、近十五日内有疫区旅居史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二、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时,请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为了您和其他当事人的安全,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总数不超过5人,未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当事人请在大厅外耐心等候,待有办完业务的当事人离开后再依次进入大厅。诉讼服务大厅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请妥善安排您的时间。

三、除确需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当事人或律师可优先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为避免因资料不齐或办事人员多造成“多次跑”,请事先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办理事项流程及所需资料。凡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预约办理服务的,予以优先受理。

四、为减少当事人出行领取诉讼文书,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接到法院电话时同意适用电子送达,配合法院确认送达地址,以便人民法院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电子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各种诉讼文书。

五、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观察、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请及时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六、办理有关事项人员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如出现不服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破坏疫情防控和法院工作秩序经劝诫拒不改正的,或对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疫情防控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全州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1日

原标题:《全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月11日起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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