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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区法院:线上调解,防疫期间纠纷化解“不断线”!

2020-03-13 14: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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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避免办案过程中近距离接触带来的感染风险,在不耽误案件办理进程的前提下,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利用手机微信平台,沟通调解了两起案件,力争在非常时期做到线下疫情防控不放松,线上办案两不误。

案件一:离婚纠纷

原告袁某某与被告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袁某某与被告刁某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9年被告刁某某离家出走,去向不明。由于被告常年不在家,原告与被告现已分居10年有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承办法官接到此案,迅速联系到被告刁某某。刁某某表示愿意离婚,并且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现阶段人在北京务工,表示疫情原因无法回来办理离婚事宜。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之间争议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因为诉讼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感染风险,办案人员添加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并核实了身份信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发表自己的观点,法官通过微信语音从多年夫妻感情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男女双方珍惜家庭,奈何原、被告双方离婚的决心已定,法官遂针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纠纷依法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调解结束后,办案人员将调解笔录发给当事人进行在线确认。值得一提的是,办案人员首次指导当事人使用微信图片编辑的手写功能直接进行线上签字,为当事人省去了快递、传真、打印的时间和费用,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案件二:继承纠纷

原告沙某丽与被告王某某、沙某方继承纠纷一案,由于疫情期间居民出行不便,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原、被告双方取得了联系,并通过微信平台原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到庭传票等材料。2020年3月12日,家住友好区的原告沙某丽、被告王某某凭微信送达的传票照片到所在社区开具出行证明来到法院,与身处丰林县五营镇的被告沙某方,通过电话和微信平台进行视频调解。由于双方争议不大,且属家庭内部争议,在承办法官的悉心指导和调解下,很快便达成了协议,被告王某某、沙某方均自愿放弃继承权,被告王某某将自己所有的50%房屋所有权赠与原告沙某丽,房屋由原告沙某丽继承。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友好区法院把疫情防控责任扛在肩,落实在行动,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坚持利用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办理案件,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既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 | 图片 | 友好区法院

文编 | 郭美琳 美编 | 刘云琦

原标题:《伊春市友好区法院:线上调解,防疫期间纠纷化解“不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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