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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2020-03-12 17: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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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为30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特此公告。
会泽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2日
排版:陈永瑾
来源:会泽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会泽县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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