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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宣布,滁城这里餐饮堂食明起恢复!涉及城南......

2020-03-13 21: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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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秩序恢复,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进一步推进南谯区餐饮服务业有序复工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14日起,南谯区各餐饮经营单位可有序逐步开展堂食服务。鼓励实行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六个到位。

三、全面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严禁采购、圈养和现宰杀活禽;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四、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及非现金结账。

五、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用餐人员用餐完成后,餐饮经营单位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

六、大堂应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一米;大堂长条桌同排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一米;包间限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一米;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工营业,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区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卫健等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

南谯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一、基本复工条件

(一)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二)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三)必须备好测温计及5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二、用餐人员管理

(一)用餐人员原则上要执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

(二)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 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店。

(四)用餐人员进店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闲聊、打牌等。

(五)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现金支付需进行实名登记。

三、从业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二)强化单位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三)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四)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四、营业场所管理

(一)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二)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也须避免面对面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

(三)避免交叉感染。商务宴请必须实行分餐分食制。

(四)及时消毒清洁。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

(五)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六)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五、采购和加工管理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二)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三)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四)对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五)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来源: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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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刚刚宣布,滁城这里餐饮堂食明起恢复!涉及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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