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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有序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扬尘
治理和安全生产开复工工作的
通 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危害,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开复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县住建局负责行业疫情防控管理。既要做好开复工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还要根据我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施工企业应严格落实开(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对开复工县外来工地人员按县应对办要求及时上报。
3、各建筑工地项目部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对接建设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用于需临时进行观察的人员。隔离观察室应符合疾控部门要求。
5、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控制用品。
6、对项目内所有复工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有详细记录。
7、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8、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并对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定时消毒。
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
1、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建筑施工严管十二条》标准,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示牌显示清扫、洒水、喷淋、喷雾、空气质量监测仪、监控联网、车辆冲洗等具体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2、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3、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
4、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5、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要求
1、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2、制订年度安全防护方案,现场准备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临边洞口防护设施已检查合格,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到位。
3、起重机械等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及验收合格,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合格。
4、基坑支护、基坑护壁及临边防护等安全状况排查完成。
5、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使用和验收合格。
6、模板工程安全使用和验收合格。
7、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落实消防责任人。
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3日
来源丨魅力无极
原标题:《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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