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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河人,境外返回务必如实申报,主动隔离!
案例一:
2020年3月11日12时40分,郑州市确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该病例是郑州市首例境外输入型确诊病例。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住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职业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
3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0年3月10日早上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居民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郭某鹏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了其出入境轨迹,立即将信息上报,并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期间郭某鹏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随后确诊。
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3月12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成吉思汗派出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住户赵某、莎某(姐妹关系),3月7日从土耳其经阿布扎比乘飞机入境过程中,与郑州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郭某鹏有密切接触。
赵某、莎某在返呼后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在小区内自由活动并外出到饭店就餐,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目前,新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赵某、莎某进行立案侦查,疾控部门对两人采取强制隔离观察措施。
为守护霍林郭勒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也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01
无特殊情况请暂缓回国返霍
远距离出行,尤其是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是最易发生交叉感染的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尽量减少出行,如无特殊情况,请暂缓取消回国返霍计划,在居住国就地居家防护,若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领事馆或大使馆。
02回国返霍必须报告
若您因特殊原因须回国返霍,或者您已在回国返霍的途中。请在返霍前务必与所在街道、社区取得联系,主动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在来霍返霍的途中请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不要采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采取包车、家人亲朋接回、专车接送等形式。不主动如实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造成疫情传播及其它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03回国返霍须医学观察
对于境外来霍返霍的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的防控措施。现已回国抵霍的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报告,并严格按照防控措施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应急值守电话:0475—7922294
疫情防控咨询举报电话:
0475—7927271
愿我们携起手来
共抗疫情
迎接春天的到来
END
文: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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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5—7828888
原标题:《@霍林河人,境外返回务必如实申报,主动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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