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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法院“隔空”开庭20分钟审结一起口罩诈骗案 被告人获刑10个月

2020-03-16 18: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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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上午,源城区人民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被告人温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20年2月12日,被告人温某利用疫情期间群众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其微信小号朋友圈发布了一条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并附上口罩图片,吸引微信好友购买。

后被害人张某通过微信询问被告人温某口罩购买事宜,并在被告人温某谎称有口罩卖的诱骗下,当天以普通口罩2.5元一个,独立包装口罩4元一个的价格向被告人温某购买口罩。次日,被害人张某以普通口罩3元一个的价格继续向被告人温某购买口罩,两天共向被告人温某支付口罩款4360元。

被告人温某收到口罩款项后,告知被害人张某已经发货,实际却并未将口罩发货。同年2月19日,被告人温某在公安机关传唤下主动投案,并于当日通过微信退回被害人张某口罩款4360元,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本院认为

源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无视国法,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360元,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主动投案,能够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该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符,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有效防止疫情聚集性传播的危害可能性,此次庭审我院采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远程视频审判,对涉疫情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既突出依法从严从快,又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2天,从开庭到宣判仅耗时20分钟。

来源:源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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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源城法院“隔空”开庭20分钟审结一起口罩诈骗案 被告人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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