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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关于人员有序流动的补充通知
关于人员有序流动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有关要求,省内人员及车辆流动,一般应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从普通公路通行。严格落实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按照分级分类管控原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离兴出行
(一)车辆需经高速公路通行的,由申请人自行确定一名村组(社区)干部或者在兴山的公职人员担任联络员,确保闭环管理。申请人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用人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出具的接收证明,填写《兴山县离鄂申请表》审批后通行。
因公务需要征用私车,从高速通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电子通行证通行。
(二)人员离鄂:暂缓进京申请。
1.采取自驾方式离鄂,应提前了解目的地、途径地的通行政策,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用人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出具的接收证明,到现出发地乡镇填写《兴山县离鄂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后出行。
2.采取包车方式离鄂,自愿组团后书面申请,提交接收证明等相关资料,报乡镇和人社局统筹组织,采取“点对点、一站式”办法集中精准输送人员安全返岗。包车或租赁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具有营运资质。
3.离鄂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立即向出发地、目的地单位或村(社区)报备,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二、人员返兴通行:
(一)武汉、省外返兴:须填写《武汉、省外返兴申请表》,一车一表,一表可多人,所有人均须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外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经兴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开具《武汉、省外返兴通行证明》,持“绿码”及通行证返兴。
(二)返兴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备。
(三)各检疫点对返兴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或无健康证明的,须作必要的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防控管理。
(四)高风险地区返兴人员纳入本县疫情防控管理,居家隔离14天。
兴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1.《武汉、省外返兴申请表》
2.《武汉、省外返兴通行证明》
3.《兴山县离鄂申请表》
4.《联络人承诺书》
来源 | 兴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ND ▷
编辑|吴娱 编审|李斌 熊勤 终审 | 陈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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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山县关于人员有序流动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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