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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枣阳法院这样办公办案

2020-03-16 17: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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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办公和当事人正常参与诉讼活动,枣阳法院根据省高院和襄阳中院相关工作要求,将“主战场”从线下转到了线上,通过网络平台,加强工作联系,做到了“疫情防控不松懈、审判执行不停歇”。

网上办公 推进工作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院要倡导网上办公办案,充分运用电子送达、云庭审、网络查控平台、学习强国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等,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枣阳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为避免办公场所人员聚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枣阳法院全力推行网上办公,探索利用微信、学习强国等平台,把各类会议、学习、办公等搬到网上,以视频方式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讨论案件等。

“各位党员同志,现在开始进行视频会议学习……”3月15日上午,枣阳法院执行局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一次特殊的主题党日活动,会议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采取视频连线方式进行,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过了一次形式新颖而富有意义的组织生活。

2月1日以来,枣阳法院通过“掌上法院”系统远程传输和处理文书,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及时处理公文公务。办公自动化的高效便捷,既确保了机关日常工作得以正常运行,又迅速落实了各项防控措施。

网上立案 方便诉讼

“周律师,您好,您在网上提供的诉讼材料我们已经收到,经审核已经立案,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缴费手续……”周律师通过手机登录“湖北移动微法院”平台,按提示上传诉讼材料后,接到了枣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电话。周律师按要求办理网上缴费手续后即可进入下一程序。这种快捷通畅的诉讼服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防疫期间,枣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虽然暂时关闭,但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并没有停止。该院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枣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湖北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和网上信访。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线下诉讼活动,对于已经排期的,一律延期办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网上立案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在当前疫情防控时期可以有效减少人员的流动聚集。”该院立案庭负责人靳宝华说,立案庭每天安排专人值班,线上办理立案、缴费、咨询、信访等诉讼服务。2月1日以来,受理当事人及律师网上立案60余件,审核通过31件,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网上办案 质效不减

2月27日上午9时,枣阳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远在四川成都的原告代理人通过电脑视频接入的形式参与线上庭审。整个庭审过程持续50分钟,法庭调查、辩论和陈述意见等环节有序进行,并当庭达成协议。

“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3月6日下午,枣阳法院在“云上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这是疫情防控期间,枣阳首例通过网上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据悉,战“疫”期间,枣阳法院的院庭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远程“云审”各类案件,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审判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诉讼服务,实现“防疫不出门,正义不迟到”。截止目前,该院共通过互联网云庭开庭审理案件17件。

同时,该院执行局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执行查控工作,同时借助电话、短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执行工作力度不减弱,申请人胜诉权益不耽搁。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网上查询36670笔,冻结、解除13335笔,涉及案件889件。

END

发布:枣阳市人民法院

(2020年第34期/总770期)

责编:梁军 | 编辑:王丹丹

立案咨询热线:0710-6314747

执行咨询热线:0710-6310908

原标题:《疫情防控期间,枣阳法院这样办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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