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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公安】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两起传播淫秽信息案拘留8人
2月20日,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段在快手直播平台用民族语言视频PK聊天内容被录屏后在微信群内传播,该音频内容语言粗俗、污秽,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网安大队全面调查,成功锁定聊天人员马某甲(男,撒拉族,现年37岁,系循化县查汗都斯乡人)与马某乙(女,撒拉族,现年33岁,系循化县积石镇人)以及录屏传播人员韩某甲(男,撒拉族,现年34岁,系循化县街子镇人)。经传询,马某甲、马某乙、韩某甲对其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月29日,网安大队民警在办理马某丙(男,撒拉族,现年41岁,系循化县白庄镇人)传播淫秽信息案时,发现韩某乙(女,撒拉族,现年23岁,系循化县街子镇人)利用快手语音聊天室与陕某(女,撒拉族,现年28岁,系循化县积石镇人)、韩某丙(男,撒拉族,现年37岁,系循化县积石镇人)、韩某丁(男,撒拉族,现年32岁,系循化县街子镇人)、马某丁(男,撒拉族,现年32岁,系循化县白庄镇人)、韩某戊(女,撒拉族,现年24岁,系循化县白庄镇人)等人用民族语言聊天,直播聊天内容被马某丙录屏后在微信群内传播,该音频内容语言粗俗、淫秽,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网安大队调查核实后,将违法人员韩某乙等7人传唤到案。经询问,韩某乙、陕某等7人对其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两起案件涉案人员马某甲等8名违法人员分别给予拘留5日至15日并处罚款1200元至19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对录屏传播的违法人员韩某甲、马某丙2人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下一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将进一步加大网络聊天直播平台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干净的网络环境。在此,严正正告那些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人员,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否则,公安机关将重拳出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供稿:网安大队原标题:《【循化公安】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两起传播淫秽信息案拘留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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