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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

2020-03-21 22: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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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禁火公告

政府公告﹝2020﹞1 号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公告如下:

01

禁火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02

禁火范围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林区内居民限居住区之外)。

03

禁止行为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禁在林区开展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严禁在林区内未经许可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等;

(四)严禁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等;

(五)严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04

进入禁火范围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05

禁火期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森林火情日报制。

06

重点区域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在禁火期内要进入防灭火战备状态,随时准备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07

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直接责任。对违反本禁火公告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8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或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6927500”、“6941742”、“119”。

09

本禁火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来源|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编辑|曹 丹

审核|李晓春

终审|孙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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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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