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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庐阳法院| 家暴零容忍!送出2020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0-03-24 19: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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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裁定书已经生效,你如果再有家暴行为,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对你采取相关措施!”3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4周年之际,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向被申请人范某送达了2020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19日,庐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份特殊的申请书,当事人王女士请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予自己及亲属人身安全保护。

据王女士介绍,在婚姻存续的20多年里,自己多次遭受丈夫范某侮辱、威胁及殴打。除此之外,范某还威胁纠缠其亲属,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王女士顾及到孩子还小,一直隐忍,但范某的暴力行为却不断升级,家暴一度让王女士身心遭受伤害,患上抑郁症。

今年春节期间,王女士再一次遭受范某的殴打,采取了报警措施。之后,王女士和女儿搬离住所,但范某仍用微信及短信对王女士及其亲属进行威胁和恐吓。3月19日,无法再忍耐的王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王女士的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及证据进行了审核,积极与王女士本人进行沟通核实,并为这起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同时,承办法官还向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妇联出具了委派调查函,委派街道妇联对王女士与范某的夫妻感情状况及范某是否存在家暴行为等进行调查。街道妇联于3月20日回函证实范某确实存在家暴行为。承办法官结合证据及街道妇联出具的调查报告后,认定王女士提交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并在接到申请24小时内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范某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范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亲属。

据了解,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庐阳法院时隔十年后发出的第二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确保执行取得实效,庐阳法院向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社区、妇联等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协助执行,以保障申请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

家庭暴力一般具有隐蔽性、施暴长期性和后果严重性等特点。传统观念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因而家暴一直被视为“家庭内部纠纷”。虽然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法院要对其进行干预难度较大。庐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胡玲介绍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特点是提前介入,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前保护受害者。一直以来,庐阳法院与妇联、司法所、乡镇社居委等部门以及民间调解组织联动建立并不断完善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切实保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转自: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基层动态】庐阳法院| 家暴零容忍!送出2020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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