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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法院通过微信开庭审理一宗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03-24 23: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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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药店渠道对外销售“三无”口罩,被告人严某光、黄某威、王某涛、王某林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被公诉机关起诉。3月23日上午,惠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据起诉书显示,2020年1月27日、28日,被告人严某光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呈扩散、蔓延势头,预判口罩市场需求量巨大,故意将17300个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三无”口罩,以每个0.59-0.7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名药店老板(被告人王某涛、王某林、黄某威),并以每个1元的均价在路边散卖口罩。案发前,被告人严某光销售“三无”口罩共9800个,销售金额共7990元,案发时被公安机关现场缴获7200个。经检验机构检测,以上涉案口罩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细菌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告人王某涛、王某林、黄某威在向严某光购买后,又以每个1-2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以及无偿供给亲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严某光、黄某威、王某涛、王某林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法庭择日宣判。

来源/ 惠城区法院

原标题:《惠城区法院通过微信开庭审理一宗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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