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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不查酒驾? 警方提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020-03-25 16: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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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门 ≠ 放飞自我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逐步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流量日益攀升,交通安全风险和压力日益增大。对此,长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足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不断改革勤务模式,优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道路交通管控力度,特别是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不放松”、“零容忍”,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查处酒驾10起,涉牌涉证23起。

刚复工就二次酒驾,驾驶证被吊销!

3月13日16时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长白大街+500米处例行检查时,一辆小型面包车的驾驶员满脸通红未能出示有效证件。随即,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为63.2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经进一步对驾驶人信息核查时,发现其于2019年9月因酒驾被处罚过,且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驾驶员王某某误认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不查酒驾,心存侥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人王某某,采取行政拘留并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连续查处2起酒后驾驶!

3月18日15时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丹阿线723公里+100米处查获驾驶人孙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涉嫌无证、无牌、饮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21.2mg/100ml。时间仅相隔不到一小时,民警又在同一地点查获驾驶人代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涉嫌无证、无牌、饮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34mg/100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分别对驾驶人孙某某、代某某予以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罚款2700元的处罚。

“无证+无牌+饮酒”,以“最高礼仪”请你为“任性”买单!

3月23日15时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丹阿线600公里+500米处例行检查,一辆小型面包车在行驶至卡点前600-700米处突然掉头,驶向旁边的胡同里。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查问,闻到驾驶员满身酒气,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61.2mg/100ml。由于驾驶员未能出示有效证件,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详细调查。在警车上,驾驶员怕妻子担心第一时间拿起手机,给妻子打了个电话,说道“我被逮住了,现在交警用最高礼仪,用警车将我一路护送,别担心,我晚点回去。”

经核实,驾驶员贺某某涉嫌无证、无牌、饮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贺某某予以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罚款4200元的处罚。

民警在查处过程中了解到

这些酒驾人员大多都是自以为疫情期间

交警顾不上查违法

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蜀黍只能说你们想多了!

你以为的,只是你的以为!

交通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

酒后禁驾的意识必须扎根脑海

如今正值复工期间

长白公安将持续加大警力

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

奉劝各位驾驶人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原标题:《疫情防控期间不查酒驾? 警方提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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