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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未礼让斑马线行人,凉山这位车主担全责

2020-03-26 15: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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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文明行为

也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近日,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近期在城区航天大道二段发生一起因未礼让斑马线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驾驶员最终被认定负事故全责。

2020年1月14日上午,吉某某驾驶川W7****小轿车从西昌市沃尔玛方向往西昌市三丫口方向行驶。吉某某驾车行驶至达达超市(城南店)路口处时,与步行的当事人阿某某发生碰撞。据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行人阿某某正从斑马线上通过马路,而小轿车到达人行横道时未减速和停车礼让,导致阿某某受伤及小轿车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吉某某负本次事故全责。

西昌交警表示:

对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扣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负全部责任。

礼让行人,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民警表示,“礼让斑马线”是礼也是法,驾驶员在礼让行人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平安安出门,安安全全回家。

文/图/视频 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祺

主编:蒋映春 副主编:苏勇

原标题:《驾车未礼让斑马线行人,凉山这位车主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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