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纠纷化解】承揽合同约定不明起纠纷 法院倾心调解化积怨

2020-03-26 19: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本是相熟好友的双方当事人因未在承揽合同签订时明确具体条款,导致意见分歧反目成仇,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经多次耐心细致沟通调解,最终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维护了社会和谐。

案情简介:2018年,原告李某受被告汪某所托,为被告汪某建盖房屋。因双方觉得都是熟人,故对建房协议只进行了简单约定。房屋建盖完工后,双方却对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各执一词,最后反目成仇,故原告李某将汪某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汪某按房屋的实际面积予以支付工程尾款。承办法官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交流后,双方最终同意调解。

3月25日,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被告新建的房屋进行调解。调解一开始,愤愤不平的李某声称房屋面积应当将过道面积计算在内,被告应按实际面积予以支付工程款,而被告汪某则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只约定房屋面积按墙皮计算,并未约定将过道面积计算在内,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双方对此争执不下。

为避免原被告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以计算过道一半面积的方式达成和解。在法官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对建盖的房屋面积进行实地丈量,并当场履行完毕。这对昔日好友最终握手言和,满意离去。

小编提醒:

无论签订合同的对象是谁,双方都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各项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更全面、更细致、更具体地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更能避免分歧、纠纷和违约行为发生,社会也就会因此而多一份稳定和谐。

来源: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俸明荟

本院编辑:杨文焕

往期回顾

长按二维码关注临沧中院

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

微信

微博

谋跨越发展

创法治临沧

原标题:《【纠纷化解】承揽合同约定不明起纠纷 法院倾心调解化积怨》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