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重要通知: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上半年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开始了!!!
一、申报范围
凡已参加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患疾病符合确定的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参保居民均可申报。
经鉴定合格人员,自2020年7月1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
二、申报材料
参保居民申报特殊慢性病应提供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住院病历、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地点汇总
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回访中心:8198132
中心医院东区门诊楼一楼东侧门诊部:8177776 8173368
中医院一楼城乡居民医保窗口:8183026
老干部医院门诊收费处:8283861
精神病医院收费处窗口:8199120
葛仙庄镇卫生院内科:8186508
坝营中心卫生院一楼全科门诊:15131988008
连庄中心卫生院卫生院一楼全科门诊: 8129120
王官庄中心卫生院二楼医保办:8136656
谢炉镇卫生院一楼内科门诊: 8159108
油坊镇卫生院一楼内科:8025120
城西医院一楼预防接种门诊: 8055120,13103292995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政策咨询电话:8182687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病种和待遇标准
全市统一规范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支付比例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4500元;
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限3000元;
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限2500元;
4、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3000元;
5、肺结核病限2000元;
6、精神病限1000元;
7、艾滋病限7000元;
8、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3000元;
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限3000元;
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限3000元;
11、老年痴呆症限4000元;
12、肾病综合症限2000元;
13、重症肌无力限3000元;
14、癫痫限3000元;
15、肝硬化失代偿期限4000元;
16、帕金森氏综合症10000元;
17、系统性红斑狼疮10000元;
18、再生障碍性贫血10000元;
19、恶性肿瘤10000元;
20、血友病10000元;
21、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0000元;
2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10000元。
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
所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待遇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范围。
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起付线为4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有国家政策、项目支持的费用不再进行报销。
来源:清河医保
网信清河微信公众号:qhwxbgs
清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账号
原标题:《重要通知: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上半年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开始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