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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东莞“加快复苏16条”部分政策解读及案例说明!

2020-03-27 15: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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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东莞出台(以下简称:“加快复苏16条”),提出及时兑现税收、保障优惠,加快减租让利步伐,扩大收费减免范围,强化金融纾困服务,强化用工保障服务等16条扶持措施,聚焦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让大中小、上中下、全链条市场主体都加快恢复生产,拉动零售、餐饮、旅游、文体、会展、批发、物流等产业复苏。

今天(3月27日)上午,东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加快复苏16条”作详细说明。一起来看看部分政策解读及案例说明(附联系方式)!

1

落实国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含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行业延长2020年亏损结转年限至8年的优惠政策。

政策解读:

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亏损结转年限在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案例:

张三是一家酒店的老板,今年生意不好,酒店亏损很大,今年的亏损最长可以结转多少年?根据政策规定,酒店2020年度因疫情影响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张三的酒店在申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即可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该年度亏损,亏损结转年限最长为8年。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余志强,22887528。

2

依法执行国家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税政策,依法准予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办理相关税收优惠业务和更正纳税申报。

政策解读:

依法执行国家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税政策,包含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增值税政策、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3项政策。

(一)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增值税政策。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政策。根据李克强总理2月25日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20年3月1日起至5月底,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下降到1%。

(三)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

某公司主要经营和销售高分子材料、树脂制品等。该企业2018年度因当年度资产总额2134万元,超过小微企业其他行业的规定标准1000万元,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2018年度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1235.18元。2019年度,企业投入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资产总额增加到3,240万元,新政出台后,由于优惠条件大幅扩围,该企业符合享受小微优惠的条件。截至201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6653.98元,与2018年年度申报对比,增长了93.63%,但由于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仅按5%的税率缴纳了35,332.70元的税款,实缴企业所得税减少了55902.48元,降幅达到61.27%。

政策答疑:

疫情期间,有些公司不能及时复工复产,公司办税人员没有及时到岗,纸质资料搜集不齐全,很多税收的事项没办法及时去办,有什么办法吗?答: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办税缴费存在一些困难,在纳税申报和涉税事项办理方面,主要有以下支持措施:一是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二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例如纳税人想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相关资料申请办理,纸质资料纳税人自行保留备查即可。三是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先按正常程序办理,纸质资料暂缓提交。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余志强,22887528。

3

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核定需要缴纳税款的,经纳税人申请调低核定经营额30%-50%;核定不需缴纳税款并符合免征增值税的,统一按50%调减核定经营额。

政策解读:

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调整核定定额。考虑到此次疫情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已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市税务局根据规定将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双定户)进行核定经营额调整。一是对原核定需要缴纳税款的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住宿等行业纳税人,经过核实确认,按30%-50%的比例调减核定经营额,这一部分涉及1300多户纳税人;二是对原核定不需缴纳税款的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住宿等行业纳税人,统一按50%的比例调减核定经营额,涉及纳税人将近两万六千户。

案例:

李先生在城区某商业中心开了一家咖啡店,是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管理上是定期定额纳税人(即“双定户”)。税务部门根据咖啡店的经营规模、雇工人数及其他费用情况,核定该咖啡店季度经营额为36万元(不含税经营额),适用3%的增值税税收征收率。按税法规定,该咖啡店每个季度需要缴纳税款13821元(其中增值税108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56元、教育费附加324元、地方教育费216元、个人所得税1725元)。今年初,李先生的生意大受影响,税务部门主动联系李先生,了解咖啡店的经营情况,并根据疫情期间的有关税收优惠措施,对咖啡店的定额进行调整,核定经营额下降50%,执行期一年。李先生的咖啡店核定经营额每季度从36万元下降到18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于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经营额调整后,李先生每季度只需要缴纳税款150元(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全免,个人所得税150元)。李先生从原先的每季度缴纳税款13821元大幅下降到150元,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扶持经营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得到广大经营者的好评。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余志强,22887528。

4

自2020年2月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扩大到全行业。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纳税人办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8个行业,扩大到全行业。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余志强,22887528。

5

对疫情期间实际停业但未能及时办理停业的双定户,实行先免缴税款,后续补办停业手续。

政策解读:

疫情期间,对于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办理停业手续的,实行容缺办理,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符合停业条件的纳税人,先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相关资料暂缓提交。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余志强,22887528。

6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2月6日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该优惠政策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对此,我市将围绕国务院出台政策及“莞税20条”,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细则,面向基层税务部门制发《东莞市税务局防控疫情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指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减免红利充分释放。同时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新情况,结合政策执行过程中基层单位及纳税人反馈的问题,形成热点问题即问即答指引,迅速归集企业在政策理解、发票实务、申报操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并提供解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冲击。

案例:

某网约车公司(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通过组织自营车辆和其他车辆提供客运服务,所属期2020年1月提供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取得的收入200万元。由于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范围,因此200万元的收入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免税额18万元。

某酒店(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在春节期间按照市政府的安排,专门接待疫区滞留我市的旅客,相关住宿服务取得收入共600万元。由于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该酒店为疫区滞留旅客提供的600万元住宿服务取得收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免税额36万元。

某快递公司(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提供快递货物收派服务,所属期2020年1月应税收入500万元,其中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收入350万元,这35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当月减免增值税21万元。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余志强,22887528。

7

拓宽稳岗返还受惠企业范围,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0%。进一步简化社保返还申请及审核流程,依托社会保险大数据系统分析比对全市企业信息,导出所有符合申请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并作甄别核实,符合条件的公示后直接将资金返还到企业社保费扣款账户。

政策解读:

2020年申请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0%,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以2019年12月底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险大数据系统分析比对导出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免去企业申请环节;公示(不超过三天)后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税务部门的社保费扣款账户,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发函到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流程;2020年3月14日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已完成相关数据比对、返还资金发放工作。对于不属于本次免申请范围的其他企业,可继续通过社保网申系统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的方式申请。

政策答疑:

1. 稳岗返还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即放宽到所有企业)裁员率标准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2. 哪些用人单位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答:以下用人单位不属于稳岗返还范围:

(1)在我市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派驻机构等不属于企业的单位;

(2)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属要关停的“僵尸企业”;

(3)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

3. 裁员率如何计算?

答:裁员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均值。

例如:A企业2019年1月到12月月平均参加失业保险500人,企业离职职工2019年1月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人,2019年2至12月新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人,非本省户籍离职员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3人,本人意愿离职15人。

由于本人意愿离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在计算裁员率时本人意愿离职不纳入计算范围,A企业2019年裁员率为:(2+1+3)÷500=1.2%。

4.如何申请稳岗返还?

答:进一步简化申请及审核流程,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后台大数据系统分析比对导出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免去企业申请环节,公示(不超过三天)后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税务部门的社保费扣款账户。

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时点规定?

答: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以2019年12月底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确定。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汪建锋,22203620。

8

八、出台“减征+延缴”综合减负措施,在不影响参保人当期待遇前提下,疫情期间社会医疗保险费延期缴纳,2020年2月至6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行减半征收,降低至1.15%。

政策解读:

(一)减半征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减至1.15%。2020年2月至6月,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对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减半征收,按降费前的50%征收,即按政策规定的2.3%减半至1.15%。实施减半征收政策,预计2至6月共为全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减征医疗保险费用4.9亿元。

(二)延缓缴费,群众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延缴期间,不加收用人单位滞纳金,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不受影响,可正常享受与结算相关待遇。为减轻疫情期间城乡居民个人负担,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从2020年3月起暂停征收,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不需办理任何申请手续,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说我们总要多热爱生活,但总要有一颗懂得欣赏和珍惜的心。

政策答疑:

1.企业是否需要办理手续申请医保费减半征收?

答:不需要。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为我市参保单位办理减征业务,不需单位申请。

2.减半征收期间,企业单位缴费费率是多少?

答: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为1.15%,相比减征前的实际缴费费率1.6%,下降了0.45个百分点。

3.具体到某个企业可以同时执行“减半征收+延缓缴纳”政策吗?

答:符合疫情期间延期缴纳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在延缴期满后缴纳2020年2月至6月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同样实行减半征收。减半征收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4.实施“减半征收”前已有阶段性降费率政策,两者是否可以同时执行?

答:减半征收期间(即2020年2月至6月),减征单位不同时执行此前我市医疗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即,从2020年7月起,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执行阶段性费率1.6%。

5.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也可以减半征收?

答:按照省有关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属适用对象,继续按照此前阶段性降费费率征收,即按2.1%征收。

6.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减半征收吗?

答:按照省有关规定,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征政策。

7.生育保险是否也可以减半征收?

答:阶段性减征政策仅适用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

8.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人员是否也实行减半征收?

答:此次减征适用的对象是以单位形式参保的参保单位,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不属于减半征收的范畴。

联系方式: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梁倩君,22830172。

9

强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停缴、缓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或与职工协商一致下调公积金缴存比例至1%到4%;在疫情结束后仍存在经营困难未能恢复正常缴存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至一年。

政策解读:

公积金中心于3月16日发布《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政策指引的通知》。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使用惠企政策:

(一)阶段性缓缴。与职工充分协商后,企业可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疫情结束三个月内进行补缴并且恢复正常缴存。

(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与职工充分协商后,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将单位及职工缴存比例下调至1%到4%区间。

(三)阶段性停缴。与职工充分协商后,企业可申请停缴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疫情结束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缴存。2020年3月截至目前,我市公积金归集金额约6.8亿,环比减少约4.8亿。阶段性惠企政策发布至今已有13家企业申请了缓缴,涉及缓缴金额65万元;10家企业申请了降低缴存比例,涉及缴存金额92.52万元;14家企业申请了停缴,涉及缴存金额72.37万元。

阶段性缓缴的企业在疫情结束后仍有困难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可申请将缓缴期限延长至1年。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尽快落实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建金函〔2020〕54号)的文件要求,疫情结束后,公积金中心将做好阶段性政策期满后与原政策的衔接工作,及时把阶段性政策调整回原政策。对于仍有困难的企业,可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申请缓缴。

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罗玲,23308008。

10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使用银行现金保函等额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政策解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13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减轻企业负担:

(一)降低保证金缴存比例至5%。签署《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绿色通道服务合作协议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服务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按照公积金贷款金额缴存保证金的比例从8%降低为5%。

(二)保证金可用银行现金保函等额置换。目前,绿色通道服务项目保证金清退工作已经全面推开,已递交资料申请清退保证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17家,预计退款金额1.69亿元。银行现金保函置换保证金能直接有效地减轻房地产等企业的负担、增加其现金流,公积金中心将持续跟进。

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罗玲,23308008。

11

对疫情期间减租金额占集体收入比重较高、经济存在一定困难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各镇街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

政策解读:

鼓励镇街设立财政补助资金,对疫情期间减租金额占集体收入比重较高或经济相对薄弱的村组给予补助。例如,樟木头镇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减免的工业企业厂房租金,按30%比例给予镇政府财政补贴;对村组集体为企业减免的费用,黄江镇由镇财政向村(社区)补贴30%,对镇内4个次发达村减免费用部分由镇财政向村(社区)补贴50%。

联系方式: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卢广锡,22830821。

12

对今年为租户减免租金的业主(纳税人),按减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政策解读:

为应对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强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对于今年为租户减免租金的业主,按减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中的业主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政策的适用时间为2020年。

案例:

某企业自有房产原值1500000元,面积1000平方米,自有土地1500平方米(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额为8元/平方米•年),全部出租。每月出租房地产租金收入为10000元。今年1月份正常收取租金,受疫情影响,企业免了租户2月份房租10000元。3至12月份恢复正常租金。该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申请。2月份企业租金为0,须按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2月份应纳房产税为1500000*0.7*1.2%/12=1050元,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500*8/12=1000元/月,经南城税务分局核准,该企业2月份的房产税免税额为105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额为1000元。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余志强,22887528。

13

今年3、4月,对住宿和餐饮企业,减半收取垃圾处理费。

政策解读:

首先由属地城管部门、村级环卫部门和各收费点工作人员在收费系统上进行筛查,然后直接对属地住宿和餐饮企业3、4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减半收取。如市民发现符合条件而3、4月未减半收取生活垃圾费的,可拨打属地城管部门电话,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进行减免操作。

联系方式:市容环卫中心,宋杰豪,22013255、22012537。

14

疫情防控期间,对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标准化技术机构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和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均予免收。

政策解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市注册的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以其名义送检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并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作为生产单位出具的相应检验检测报告,对其报告免收检验检测费用。

申请流程:(一)送检个体工商户在到东莞质检中心送检样品时,请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二)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根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实该项委托业务是否可享受免收政策。符合上述第二点“减免对象及范围”要求的,中心对其样品检验费用免于收取,不符合的不享受免收政策。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21日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进一步加强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截止3月20日,东莞市标码所免费为企业提供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包括国内外标准信息搜索、比对,为企业确定适用的产品标准,提供标准文本等)154家,标准时效性确认(产品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信息进行查新,确认是否准确和现行有效)150多家,免收企业费用3.83万元。免费为口罩生产企业提供标准制订服务,共计服务82家口罩企业制定标准,免收企业费用40.8万。为107家企业在平台上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免收企业费用3.21万。由于目前东莞市企业暂无标准翻译的需求,东莞市标码所暂无此项业务。

联系方式:市质检中心,23071111-8001。

15

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受疫情影响暂停开放的网吧场所提供最多2个月企业宽带月租费减免,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提供最多3个月的云视频会议、云远程办公套件等免费云服务。

政策解读:

电信、移动、联通等三大运营商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提供1-3个月的云视频会议、云远程办公套件等免费云服务。同时,也已积极向上级公司申请资费政策,为网吧等场所提供减免优惠,后续会积极推动资费审批流程。

联系方式:对应镇街的移动公司客户经理,或通过专属二维码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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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暂停开放的酒店可申请2个月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5折优惠。

政策解读:

酒店用户收视费标准原为20元/月,受疫情影响暂停开放的存量酒店用户,现基本收视维护费可享受2个月的5折优惠,通过返还赠金方式实现,该措施可惠及我司存量酒店客户。例如:某酒店用户每个月缴纳20元/电视费,可减免10元/月,连续减免2个月;或某酒店用户办理U39融合套餐,该套餐包含电视费20元,同样可减免10元/月。此外,针对数字电视广告,对文体、餐饮、酒店类企业提供宣传支持,可享刊例价的2折优惠。

联系方式:广东广电网络东莞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张宪军,2203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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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财政支出的预算安排,责成相关涉企部门灵活调整预算项目,根据稳增长、促消费需求,确定新对象、新用途、新额度,实现快速响应、精准定向。加快涉企财政补贴兑现和下拨,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扶持项目,力争3月底前完成30%以上已安排涉企资金拨付,6月底前各部门2020年预算安排的所有涉企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不低于50%。

政策解读: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现有涉企财政专项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稳增长、促销费等新增政策资金需求。初步计划调整商务局等部门6000万元用于会展产业复苏、批发物流复苏、餐饮消费复苏、零售消费复苏以及旅游消费复苏等,调整工信局3000万元用于口罩机生产补贴,调整科技局7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快涉企资金拨付。经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安排预算的涉企扶持资金(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市本级预算资金)合计47.43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79亿元,市级预算资金34.64亿元。目前,已确定企业或项目的涉企扶持资金21.4亿元,累计已拨付13.6亿元,拨付率达到63.54%,提前完成3月底前完成30%以上已安排涉企资金拨付到位的目标任务。市工信、科技、商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已按市政府要求启动政策宣传、组织项目申报,并将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加快审批力度,争取早日把财政资金拨付到符合条件、有需要的企业。

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审计科,张晓健,22217981;市商务局财务审计科,苏慧敏,22817920;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监督诚信科,林红菲,22831305。

18

推广应用省“中小融平台”,对企业进行风险画像和信用评价,协助轻资产、无抵押的企业获得融资,并与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联动,为受困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政策解读:

广东省“中小融平台”是我国首个对全省范围内中小企业进行商业信用分析评价的平台,依托“数字政府资源”和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对企业进行风险和信息评价,有利于金融机构全面、客观了解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提高金融机构业务办理效率,优化市场信用环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主要应用包括:一是智能匹配金融机构产品与企业融资需求实现线上快速融资对接。二是汇集各级政策资源,提供增信、贴息和风险补偿等配套服务。三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已进驻金融机构近300家,上线金融产品近600个,企业注册近5000家、申请金额70多亿元。广东省“中小融平台”还将与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进行融资需求联动对接。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缓解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需求问题,东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研发并推出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及时推出战疫金融产品28款,东莞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只须在平台线上提交融资申请,辖内银行、担保等多类金融机构将第一时间进行对接。

案例:

东莞某企业通过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了解到东莞某银行机构针对疫情防控专门推出的小微贷款产品与公司目前的融资需求很契合,因此该公司及时通过平台与银行进行联系,银行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与该公司对接,从公司生产运营情况、下游企业合作情况、融资需求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现场为公司拟定了300万元的授信方案,在公司原有200万元抵押贷款基础上叠加100万元信用贷款,年化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在确定方案后及时安排专人一对一跟进,并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从确定方案到贷款发放仅用了3天时间,为公司在疫情期间的生产运营提供了及时的帮助。

政策答疑:

1. 如何找到广东省“中小融平台”和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

答:省“中小融平台”可通过网址

https://zxr.gdjr.gd.gov.cn/进入,在首页登陆按钮弹出列表中选择“企业登陆”。

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可通过关注“东莞金融工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融资快线”专栏进入首页,也可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的“抗疫助企”或“企莞家”微信公众号的“平台服务”专栏,点击“融资快线”接口进入。

2. 企业如何通过平台发布融资需求?

答:在省“中小融平台”,进入智能融资板块,进行个人信息验证登陆后即可浏览省内金融机构上线的金融产品,选择符合自己需要的产品提交融资申请。

在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战疫金融产品”和“绿色通道”两大板块提交融资需求。

联系方式:市金融工作局政策法规科,金晓,22831534。

19

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类金融机构等参与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

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将在全省开展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东莞作为省内第一批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城市,争取用一年时间,在全面梳理、规范现有供应链金融平台发展的基础上,探索构建若干功能齐备、运行良好、成效明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体系,推动供应链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与资源有效整合,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例如:平台建成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可通过平台开展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预付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融资等供应商融资模式,保兑仓、上游担保等经销商融资模式,结合电子票据、电子信用证、电子保函等新型金融工具的融资模式,以及基于伙伴关系或长期合作信任衍生的大数据型、关联共享型等新型融资模式。

联系方式:市金融工作局政策法规科,金晓,22831534。

20

协助支持企业发行双创债、绿色债、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政策解读:

债券融资作为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可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需求。疫情发生以来,债券市场中的各类交易场所采取多项便利措施,支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双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债券品种,对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构发行债券,建立“绿色通道”,由专人对接相关工作,优先受理发行申请,简化核准、注册程序,提高发行审核效率。下来,我市将全力营造便利化的发债融资环境,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流动性压力。

案例:

某医药企业承担着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采购与配送任务,抗击疫情以来,公司的相关资金支出已超过15亿元,存在一定的流动资金缺口。为此,辖内商业银行为公司量身定做债券产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迅速完成了资料收集、整理、备案、公告等前期工作。成功发行疫情防控债,募资10亿元,票面利率2.9%,为防疫保障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联系方式:市金融工作局政策法规科,金晓,22831534。

21

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于受疫情影响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机构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政策解读: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还本付息政策,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适用对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对于受影响特别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行业,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倾斜。对于受疫情影响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二是操作流程。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企业开通线下和线上等多种申请渠道。银行应及时受理企业申请,客观评价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安排。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案例:

某汽车行业小微企业主50万元信用保证贷款于2月21日到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汽车行业销售受到较大冲击,存在资金周转问题。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银行受理后客观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和受疫情影响程度,审批同意贷款本金延后3个月,并免收1.78万元罚息,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流压力。同时,对于上述受疫情影响临时性延期还本的贷款,银行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联系方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田地,23031209。

22

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支持力度。

政策解读:

鼓励保险机构适度宽延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期限,适当减免收取保费、合理延后保费缴纳时间,帮助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小微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对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无法及时缴纳车险保费的小微企业,合理延期收取车险保险。疫情发生以来,平安财险向1.5万家小微企业免费赠送了雇主责任险;中信保东莞办事处调降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费率降低30%;太平洋财险为受疫情影响停运的客运企业办理机动车辆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给予保险延期;中华财险、国寿财险、北部湾财险等公司分别对其承保受疫情影响停工作展览会参展企业、餐饮小微企业、工程项目给予1到4个月的保险期限延期等。目前东莞各财产保险公司已对辖内1200多家企业给予延长保险期限、给予保险保费优惠。

案例:

受疫情对旅游业造成的影响,某运输公司投保的20多辆营运车辆大多处于停运状态,向其投保的某财险公司对接后,为其中停运的10多辆车辆承保的机动车辆保险期限顺延4个月。多家客运公司在疫情期间停运,其投保的某财险公司对其承保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在保险期限上免费延期2-4个月。清溪镇某经营电脑周边产品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订单出货推迟,在中信保东莞办事处投保出口信用险,保险费率调降30%。某建设集团公司对东莞市某工程项目在某财险公司投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原保险期限至今年3月15日,由于疫情影响施工工期延长,其投保的财险公司对保险期限免费延期180天至9月11日。

联系方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田地,230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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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适度提高贷款的额度。

政策解读:

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以所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向保险公司质押,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贷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80%。小微企业主如果持有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以做保单质押贷款。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和适度提高贷款的额度,帮助小微企业主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案例:

某小微企业主因受疫情影响出现短期资金压力,若该小微企业主持有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长期寿险保单,且该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则该小微企业主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贷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80%(假设保单现金价值为10万元,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但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小微企业主的具体情况,适度提高贷款的额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

联系方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田地,230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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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延期还贷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给予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请展期还款;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未能及时还贷的,可申请延长还贷和财政贴息期。

政策解读: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延期还贷财政贴息的通知》,(一)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1年;(二)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还贷和财政贴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

政策答疑:

1. 哪些人可以申请延期还贷财政贴息?

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

(2)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

2. 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1年;

(2)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还贷和财政贴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

3. 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申请表;(2)佐证材料(患新冠肺炎借款人提供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等)。

4.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如何申请?

答:自2020年2月11日(含当日)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借款人填写书面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汪建锋,22203620。

25

加强中小企业招用工政策支持,将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解读: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以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本市范围内小型微型企业;(二)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三)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其为招用上述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上述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政策答疑:

1.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答:小型微型企业(用人单位下同)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范围内小型微型企业;

(2)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补贴政策。

2. 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期限多长?

答:补贴标准为按其为招用上述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上述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3. 微企业怎样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答:符合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持下列规定材料到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并提出申请:

A.初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用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告知承诺书(处于毕业学年的毕业生提供);

(6)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B.再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招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4.申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时间限制吗?

答:用人单位首次提出补贴申请应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同一用人单位招用同一人员,不能同时段享受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汪建锋,22203620。

26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解读:

企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每招用一名失业人员可按每人5000元申请补贴:(一)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二)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政策答疑:

申领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具体申办流程和操作指引正在制定中,请留意人社官网和“东莞人社”小程序。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汪建锋,222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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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企业用工对接,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搭建企业招用工和线上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线上招聘,开展视频招聘和远程面试,为企业免费提供招聘服务。

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视疫情具体情况,酌情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做好节后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春风行动”所有线下招聘全部转为线上招聘,并开通了“线上招聘会”平台,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东莞就业创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智通人才网、“度才子”微信公众号和智联招聘网上发布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岗位需求信息和线上招聘会岗位需求信息。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汪建锋,22203620。

28

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开展线上技能培训,按照“一镇一品”等政策给予补助。

政策解读:

(一)企业、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一镇一品”产业人才线上培训的,可按照《情防控期间东莞市“一镇一品”产业人才线上培训实施细则》,向当地人社分局进行培训备案后即可开展培训,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

(二)鼓励企业依托各类规范的网络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1000元。

政策答疑:

(一)“一镇一品”产业人才线上培训补贴的相关热点问题答疑

1. 如何选用线上培训平台?

答:所选用的线上培训平台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具备注册、签到、过程记录、学习评价等功能,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获取,还应对人社分局开放部分后台查询权限,以便人社分局适时登录了解线上教学、学员在线情况及进行信息抽检等工作。任何人进行信息查询和相关操作都应严守信息保护规定,严防信息泄露。

2. 如何开展培训?

答:企业、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须于计划开始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上,将《东莞市“一镇一品”产业人才线上培训申报表》、培训方案通过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119.145.103.212/。

经审核通过,培训实施单位即可按培训方案开展线上培训。各类线上培训教学活动可采取在线直播、视频录播等方式实施,让广大劳动者处处能学、时时可学,防疫也学技,体现线上培训的灵活多样。各培训实施单位要做到培训标准不变、教学质量不降、学员收获不减。培训结束后,要按培训方案要求检验培训效果。培训各类资料由培训实施单位及时归档,以备核查。

3. 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的补贴经费纳入各园区、镇(街道)财政专项预算,给予培训实施单位培训补贴,标准如下:

特色项目培训。补贴标准为20元/课时/人,每个培训课程要求不少于18个课时。最高补贴50个课时/人。

技能素质提升培训。园区、镇(街道)按不少于100元/人×计划培训人数编制资金需求年度预算,根据实际采取课程定制、购买服务等多种补贴方式。

4. 如何申领培训补贴?

答:完成线上培训后,培训实施单位可通过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向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资料包括:《东莞市“一镇一品”产业人才线上培训名册表》、《东莞市“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线上培训记录和银行基本账户扫描件。

(二)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相关热点问题答疑

1. 申报对象包括哪些?

答: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开展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

2. 需要满足哪些申报条件?

答: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通过各类规范的网络培训平台,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

3. 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

4. 企业如何申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

答:企业将《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备案表》和《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备案名册》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在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交备案申请。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备案审核通过的,企业可开展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

5. 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请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培训工作结束后,企业将《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和《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补贴名册》等材料,先通过电子邮件向备案地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补贴申请。

对经过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对象,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支付补贴资金至企业指定账户。

6. 实施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接收培训申报备案的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逾期将不予受理。在此期间申报备案的培训项目须在成功备案之日起至疫情防控期解除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完成。补贴申请须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汪建锋,22203620。

29

梳理五大支柱、四大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及为其提供核心部件与关键配套的中小微企业名单,一业一策、分级分类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牵引中小微企业协同复工复产,全面恢复产业链运行效率。

政策解读:

对于市内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市镇两级工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其复工复产并提供防疫物资保障;对于市外的配套企业,上报省有关部门协调复工,及时跟进企业复工进度,保障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袁家顺,22221295。

30

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利用海外市场拓展中心(海外仓)、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物流监管场所以及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扩大外销市场。

政策答疑:

(一)该政策支持的对象有哪些?需符合哪些要求?

答:该政策支持企业自建海外市场拓展中心/进出口集货中心。要求如下:

1、运营时间满一年以上;

2、单个中心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3、为我市10家及以上企业提供境外O2O展示、退换货、维修、仓储等服务;

4、年发货量在10万票及以上或进出仓货值达5000万美元以上。

(二)该政策的支持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海外自建市场拓展中心/进出口集货中心,每个项目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陈银院,电话:2281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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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国际营销网络、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方面支持力度,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保险费资助比例上调至最高5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金额上调到100万元,降低企业拓展新兴市场的风险。

政策解读:

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可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申报材料进行申请。

政策答疑:

1. 这项政策只有这一年吗?具体支持标准怎样?

答:该项政策的有效期是2019-2021年。在此期间,如果企业海关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即纳入省的政策名单,这部分企业均可申请免费获得该项保险。若企业不在政策名单之内,亦可向中国信保、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咨询,自行缴费投保的企业同样有政策的支持,我市资助保费50%,如果是向美国、一带一路国家出口,加计资助20%。

2. 除了“单一窗口”外,是否还有线下办理的方式?

答:除了“单一窗口”外,还可以联系中国信保、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由他们邮寄保单给企业签署。

3. 企业有些出货是通过贸易公司报关的,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吗?

答:政策保单涵盖的是企业自行报关出口的部分。如果只是委托报关公司操作,还是以企业自己名义报关的,是可以享受这项政策的。但通过贸易公司名义报关的,就不在这个政策涵盖范围内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叶锶晴,22806513。

32

在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网店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的,对其本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期间上述企业申报额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若超出则按比例折算分配。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预付款和免收取履约保证金。

政策答疑:

1. 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答:新冠疫情防控期间。

2. 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是怎样的?

答:申报条件为:(1)东莞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2)网店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报年度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

支持标准为:按申报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期间上述企业申报额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若超出则按比例(500万元/申报总额)折算分配。

3. 企业在多个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是否每个网店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都可以申请?

答:只要每个网店都满足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报年度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的条件就都可以申请。

4. 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开了多家网店,销售业绩是否可以累加?

答:不可以累加,每个网店的销售业绩单独进行核算。

5. 企业在网店除了销售自产产品之外还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可以申请该项资助吗?

答:不可以,只对开设网店销售自产品的企业进行资助。同时销售自产品和其他非自产品的网店不属于资助范围。

6. 如果不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该项资金资助项目,资助比例和资助额是否有变动?

答:有部分变动。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 号),资助比例分为25%和50%,具体如下:

(1)东莞制造企业以本企业的名义,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按申报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的25%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2)东莞制造企业将线上销售业务板块剥离,由同一投资方设立专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由该制造业企业设立子公司)并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该制造企业自产品,按申报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刘娟,22420006。

33

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预付款和免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各预算单位应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预付款,累计分期付款不超过3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各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政策解读:

(一)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实行预付款制度,在付款方式等方面应给予中小微企业支持。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合同款项累计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采购单位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预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其余款项,应当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采购单位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对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予以明确。(二)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郑玉霞,22831131。

34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对民营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加大采购力度。

政策解读:

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出台的《东莞市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出于征求意见阶段,下来将依据该办法规范落实全市次发达村创建“干净整洁村”的补助资金和完成“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的村(社区)奖补资金。

联系方式: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卢广锡,22830821。

35

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莞家政务”和“企莞家”等信息化平台,为扫码关注、订阅或经平台注册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类精准推送扶持政策、实操案例和办理指南。

政策解读:

目前“企莞家”政策一站享模块共汇总各级惠企政策2395条,其中含国家、省、市等各级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相关扶持政策,并不断通过爬虫技术及时抓取、更新。“企莞家”平台重点围绕企业感兴趣的、防疫复工相关的政策从三方面落实推送。

一是匹配推送,根据企业经营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行业类别、企业经营数据以及类别的不同对企业进行画像,根据政策关键字与企业画像结果进行适配,并通过专人、电话、短信、微信、邮箱以及平台内部提示等渠道,为企业实现差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政策推送。

二是订阅推送,将政策库的政策按照类别、主题以及行业的不同,分门别类地进行归档,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按类别、关键字等进行自主订阅。

三是查询收藏,企业可通过平台通过搜索关键字、筛选类别等,主动查询并收藏感兴趣的政策,收藏后将会及时反馈政策的最新动态。

政策答疑:

(一)“莞家政务”平台

1、 企业法人通过何种渠道可以了解惠企政策?

答:企业注册登记后,企业法人关注“莞家政务”公众号,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进行企业身份认证,认证完成后,点击“莞家政务”菜单用户中心里面的政策服务专区。

2、 如何获取政策精准推送服务?

答:在“莞家政务”菜单的用户中心,点击里面的订阅政策信息推送按钮开启服务,系统将结合您的信息显示关联企业!

3、 如何主动查询政策包?

答:企业通过身份认证后,系统自动识别企业身份,系统会自动按照企业所属类别自动抽取相应的政策形成对应的政策包。

例:某咖啡店法人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其经营咖啡店判别其属于服务性行业,在政策服务专区动态加载企业行业分类,咖啡店老板点击“服务性行业”标签,即可以获取该行业精准的政策包。

4、 如何进行政策服务兑现?

答:部门的政策系统会按照服务事项的方式进行梳理发布,企业办事人只需要登录莞家政务公众号的政策服务专区,点击对应的政策服务即可以查询完整政策及其申报条件,点击申报按钮,就可以进行政策申报。

(二)“企莞家”平台

1.如何登录“企莞家”平台?平台是否向我市所有企业开放?

答:“企莞家”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于2019年7月正式上线,向全市所有企业开放注册,目前已有超过1.5万家企业注册登录平台享受服务。其中惠企政策“一站享”功能模块,已在2019年11月15日上线提供服务。企业可在搜索引擎关键字查找“企莞家”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im.dg.gov.cn,即可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找到平台注册及登录入口。

2.“企莞家”平台上的政策查询与在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有什么不同?

答:“企莞家”的“政策一站享”模块,聚焦做好政策精准推送功能,与一般公开搜索引擎有三点不同:一是更加权威。平台每天通过爬虫技术从各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抓取、更新,形成权威政策库。从信息源头上确保了政策的权威性与时效性。相对于在公开搜索引擎,可避免用户查找政策时误入钓鱼网站、虚假链接的风险。二是更加专业。政策查询不仅提供原文阅读,在抓取后通过“人工智能+后台审核”的形式对政策进行信息提炼,提供更为清晰、易读的政策解读页面,同时提供了直达政策申报入口快捷通道,实现政策“一站享”。三是主动服务。平台按照行业标签、政策类别等方式提供了订阅服务,企业可按自身情况进行订阅,即可在新政策发布后及时取得最新的政策推送资讯。另外,平台提供了政企直接联系服务机制,线上线下为企业提供全程政策指引。

联系方式:“莞家政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建设科,高筠茜,22835758;“企莞家”:市倍增办项目督导组,黎靖娴,23308817。

36

市与镇街两级联动,以“乐购东莞”品牌活动为主线,联合行业协会与各大电商平台,通过消费券、折扣优惠、直播带货、短视频引流等形式,积极组织、抓紧启动零售行业线上线下系列促销联动。

政策解读:

即将开展2020年新一轮“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发动各镇街(园区)组织我市重点商贸企业和大型综合体参与“乐购东莞”活动,除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外,鼓励各镇街(园区)、各行业(商)协会和各商贸企业主动投入配套资金、资源,丰富活动优惠政策内容,推动2020年新一轮“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具体活动内容、形式以届时正式出台的2020年新一轮“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方案和“乐购东莞”微信公众号实际公布为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科,刘锦红、肖棋丹,22997380、2281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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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要线上平台发布《寻味东莞》等宣传片以及“东莞美食地图”,开展“一起查餐厅”“一起约个饭”系列活动,提振民众消费热情。

政策解读:

(一)东莞美食地图:2020年1月初,东莞日报社下属的东莞时报发布了最具城市代表性的美食排行榜。推荐店铺通过口味、体验、技艺等三方面特别突出的成就,评选出东莞50家最具口碑的街头美食榜单。榜单受到东莞吃货们关注,该榜单结合阿里巴巴口碑app发布之后,对东莞城市的美食起到了一轮推进作用,通过该平台对店铺引流,同时东莞时报结合报纸、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宣传,对“东莞味道”进行了一轮有益传播。下来,东莞日报社继续围绕美食店铺作出评选,挑选最具东莞美食特色的店铺推荐,制作一份东莞美食地图。发动利用更多官方宣传渠道,开展互动活动,引发市民关注热度,带动餐饮消费。

(二)一起查餐厅:2018年3月26日启动,由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和东莞日报社联合举办,每月开展一次行动,每次对2-3家餐厅和食堂后厨现场检查,现场进行直播,现场处罚整改,通过“奖优罚劣 推红惩黑”方式,推进“明厨亮灶”,推动东莞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保障食品安全。行动过程中,除东莞日报、时报、时间网等全程报道外,还由i东莞APP 、网易和新华社现场云三个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截至2019年12月,开展了22场行动,累计超过200万人次观看直播。行动在行业内引起极大反响,促进了餐饮行业自律,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食品安全建设,得到市民、网友的高度认可和点赞,也得到市领导的肯定。2020年,一起查餐厅将继续推进,拟将一起查餐厅行动向各镇街推广,扩大行动的范围和影响力。

(三)一起约个饭:东莞日报社在“一起查餐厅”的成功基础上计划推出“一起约个饭”活动,推动餐饮市场繁荣,恢复餐饮行业信心。根据节庆、社会热点等具体情况,每场设置不同的约饭主题,邀请不同的群体免费吃饭。受邀请的人均为正能量群体、弱势群体或特殊群体。根据约饭主题不同,每场约饭名额不同,原则不少于10人,不多于50人。通过“一起约个饭”,对优秀餐饮企业进行推荐与宣传,提振餐饮产业和行业信心的全面恢复。

联系方式:东莞日报社,谢丽平,231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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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统计名录库的限上餐饮企业,2020年上半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以消费券方式按照上半年销售额给予不超过1%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答疑:

请问如何申报餐饮企业专项资金?

答: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限上纳统餐饮独立法人企业,在2020年1-6月份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可以申报我市餐饮企业专项资金。申报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餐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1-6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最终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请以最后公告的申报指南为准。

案例:

东莞市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是我市登记注册的限上纳统餐饮企业,2020年1-6月份的销售额达6000万元。根据本办法,该公司的申报材料在通过审核后最高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刘政文,22805080。

39

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除暂退80%质保金两年外,可允许使用银行现金保函等额置换剩余的20%质保金。

政策解读: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我市所有已依法缴纳质保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现有缴纳数额的80%。接受暂退质保金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质保金如数交还。被法院冻结的质保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内。已完成暂退80%质保金的旅行社,如有必要,剩余20%的质保金仍可办理银行担保(暂退后自行与相关银行联系办理)。

联系方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杨嘉,22837060。

40

支持旅游企业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政企合作开展市场推介。支持旅游企业与新媒体、OTA平台合作,加大旅游产品策划和销售力度,打造旅游消费热点。

政策解读:

根据《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一)客源地旅游宣传推介:在东莞旅游客源地举办、以推广东莞城市旅游形象和旅游资源、开拓客源市场为目的的旅游推介会或其它旅游营销推介,赴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活动规模达120人、参与报道的主流媒体和专业旅游媒体达20家,按照推介活动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赴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活动规模达到150人、参与报道的主流媒体达到20家,按照推介活动总费用2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重大旅游展会参展:参加国家级、省级以及境外主要客源地举办的旅游交易展会,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的实际发生费用50%予以支持,其中特装布展费省内最高支持每平方米600元、省外最高支持每平方米1000元、境外最高支持每平方米2000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万元。

另外依托现有工业旅游示范点,优化工业旅游产品的观光体验及教育科普功能,同时把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资源充分整合其中,对旅游产品进行提质增效,延长消费链条,释放消费潜力。

联系方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杨嘉,22837060。

41

鼓励全市A级景区开展门票价格打折等优惠,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凭证免收门票。

政策解读:

鼓励全市A级景区开展有关优惠活动,一方面制造消费热点,通过人流带动景区自身及周边住宿、餐饮业的消费,促进景区实现疫后复苏;另一方面全市A级景区实行全国医务工作者凭证免门票活动,向医务工作者致敬。

联系方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杨嘉,22837060。

42

开展“东莞人游东莞”优惠体验活动,向本市居民发放文化旅游惠民券。引导本市星级酒店参与“东莞人游东莞”活动,对开展客房半价优惠月活动的,按上年度经营业绩给予最长3个月的相应奖励。

政策解读:

充分发挥“畅游东莞 四季如歌”主题活动的宣传作用,整合各类文旅资源,策划乡村游、亲子游等“东莞人游东莞”特色旅游线路,激励有关文旅企业深耕本地市场,针对本市消费人群特点推出有吸引的文化、旅游消费产品,积极开展惠民活动,大力刺激本土消费。积极引导我市星级酒店参与“东莞人游东莞”活动,对开展房价半价优惠活动的星级酒店,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利用旅游博览会、旅游展等宣传推介会、乐购东莞”品牌活动、“畅游东莞•四季如歌”主题旅游活动,以及“5•19”中国旅游日等大型活动,为其提供宣传推广及促销的平台,指导星级酒店参与线上、线下东莞文旅品牌宣传活动,加大酒店品牌和产品宣传推介力度。

联系方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杨嘉,22837060。

43

倡导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工会职工参访游、疗休养活动。

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点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可用会费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和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春游秋游活动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去莞城可园、麻涌华阳湖、道滘粤晖园、松山湖松湖烟雨、谢岗银瓶嘴等。预计最多约有2万工会会员参加,每人消费200元,可拉动消费400万元。

44

支持中小微文体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励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首付款按不低于50%执行。

政策解读: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莞企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东府〔2020〕12号)第六条规定,该项政策将通过以下几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一是对小型、微型文旅企业的产品给予6%—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是大中型文旅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3%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镇街招投标所免费向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任何成本费用。鼓励社会代理机构参照执行。

四是在履约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采购单位加快政府采购项目支付进度,分期付款的最多不得超过3期,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50%,由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对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予以明确。

联系方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杨嘉,22837060。

45

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我市举办,以及经市商务局备案、新引进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规模达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展览会,按场馆租金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政策解读:

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东莞专业展馆举办、展览规模达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展览会,按场馆租金每天2元/平方米给予支持,最多支持5天,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引进在东莞专业展馆举办、展览规模大于或等于10000平方米且展期在3天或以上的展览会,按场馆租金每天3元/平方米给予支持,最多支持5天,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若举办的展览会符合《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支持会展业发展”相关资助条件的,可叠加予以资助,每个展览会项目总支持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案例:

某东莞企业原计划2月份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一个2万平方米的展览会,但因疫情影响推迟到下半年举办(需提前一个月向市商务局备案)。待展会结束后,企业举办的展览会符合《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支持会展业发展”相关资助条件的,可叠加予以资助。可按场馆租金每天5元/平方米给予支持,最多支持5天(包括布展、展期和撤展),总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刘楚怡,22818670。

46

鼓励展馆和酒店招引承办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省级有关机构和上市公司在我市举办学术会议、行业会议、供应商大会等会议,经市商务局备案后,对于国际性、国家级的会议,按照实付场租的8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全国行业龙头企业和上市企业在我市举办的行业性会议,按照实付场租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解读:

对经市商务局备案,由国际性组织、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国家级科研学术机构、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央企业主办且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的,按照场租实际费用的80%给予支持,每届补助不超过50万元;由上市企业、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省级科研学术机构或广东省100强企业举办且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的,按照场租实际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届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案例:

由某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300人行业会议在东莞举办,且提前15天向市商务局备案,可按场租实际费用的80%给予支持,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刘楚怡,22818670。

47

对疫情期间符合有关条件并参与保障供应运输专班的物流类企业车辆(含合约车),按照实际运营里程给予每公里0.15元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解读:

政策支持的对象主要是我市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配送生活必需品的物流企业。旨在鼓励物流企业积极参与民生保供配送,确保各类生活必需品高效及时投放到市场。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22813810。

48

实施数据挖掘、营销推介、促销组织和异业联盟四大协同行动,协同开发市外游客、网络用户、持卡用户、支付用户、平台用户、工会组织、先进模范、各类保障和优抚对象等消费群体,协同投放促销资讯,协同发放消费券与优惠券,协同开发跨行业、多链条的消费套餐优惠,集成开展线下线上大型营销活动,放大消费券的乘数效应,共同拉动零售、餐饮、住宿、旅游、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消费回补。

政策解读:

(一)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各镇街(园区)开展夏季品牌促消费活动,大力挖掘市场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增量。

(二)是鼓励各镇街、园区结合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点,因地制宜,有节应节,自主举办各种商、旅、文、娱等产业融合的促消费活动。

(三)鼓励大型综合体以及大型商超、专业店等自主举办各类特色促消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互动、互联网+体验店等形式,采取有奖销售、以旧换新、促销打折、分期让利等手段,深挖我市交通工具、家装家居、电子电器、服装服饰、食品饮料、餐饮住宿、体育娱乐用品等领域消费潜力,进一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营造兴旺的消费氛围。

(四)开展好2020年新一轮“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配合市政府将“乐购东莞”打造成为我市最大规模、最有潜力、最富活力、最具人气的购物嘉年华。

此外,根据《广东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点第三条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过节类项目指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类项目指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婚丧嫁娶、会员退休离岗的慰问。近期节日有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基层工会可购买粮、油、糖果、饼干、水果等慰问品给会员。此项预计最多惠及全市5万工会会员,每人发放慰问品800元,可拉动消费400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科,22997380、22817597;市总工会,22116063

49

积极实施小店扶持行动,联合相关平台,通过优化审批、营销推介、扶持周转等措施,支持发展一批有东莞特色、有文化底蕴、受市民欢迎的特色小店,鼓励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消费产品和服务。

政策解读:

支持发展一批有东莞特色、市民欢迎的特色小店, 通过开展东莞特色小店评选活动等,鼓励各镇街通过租金减免等多种方式扶持特色小店发展。搭建特色小店与品牌连锁企业的合作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拓展中小便民店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便民店24小时营业,设置就餐和读书区,增加各种便民服务功能。

素材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来了!东莞“加快复苏16条”部分政策解读及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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