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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告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通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我院自2020年3月26日起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远一网”系统、“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立案材料、申诉信访材料邮寄至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鹤源路20号,诉讼服务中心收,邮政编码458010。
二、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立案、申诉信访等事项和来院旁听案件的,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按照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进入。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前拨打预约电话(电话附后),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法院办理业务,逾时未到应当重新预约。
对询问、听证、调解、庭审、执行等诉讼活动,以法院通知为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也可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电话沟通相关诉讼事宜(电话附后)。
三、来院办理诉讼事项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绿色健康码或当地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预约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检测通过的,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进入。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庭审场所。
四、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办理业务前,请耐心等候,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避免长时间停留。
五、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
立案登记大厅0392-2313111;
信访接待大厅0392-2313369;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尤文广0392-2809166;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李桂红0392-2313151;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付红民0392-2706015;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张志昊0392-2313081;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呼晓茹 0392-2313106;
执行指挥中心0392-2313086;
鹤壁集法庭0392-2822383;
姬家山法庭0392-2622526;
诉讼热线电话12368。
原标题:《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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