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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致后方电车司机死亡,民事部分如何赔偿?兰考县法院这样化解矛盾!

2020-03-27 17: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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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致后方电车司机死亡,民事部分如何赔偿?兰考县法院这样化解矛盾!

兰考法院

一场车祸,两家愁苦;多次调解,化解矛盾。

2020年3月27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在速裁三庭法官亓国战、周进良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家属及诉讼代理人达成赔偿协议,当庭清结款项20万元。

一场车祸

2019年11月,常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兰考县小宋乡小宋大道与繁华路交叉口100米处,头东尾西停车开门时,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陈某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常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

两家愁苦

“母亲身体一向都很好,这样突然去世,给我们全家和亲戚朋友带来了很大的精神痛苦。”陈某去世后,她的儿子如是说。

常某说,“下车开门的时候没注意,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

多次调解

案卷由检察院移送至兰考县法院,速裁三庭法官周进良综合分析案件情况,考虑双方当事人家庭经济都很紧张,在当事人还未提起民事诉讼时,及时就本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与当事人家属进行沟通协调。既要顾虑死者陈某家属情绪,又要考虑到常某家庭的经济承担能力,处理起来不容易。周进良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容情于法,细致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以最大程度化解两家人的矛盾。

权衡再三,努力有了成果,在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常某家属一次性给付20万赔偿金。至此,本案民事部分成功调解,刑事部分择日开庭。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任性”开车门案例时有发生,一些驾驶员或是乘车人也因此付出惨重代价。

“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车人,都有义务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这值得每个交通活动参与者从中汲取教训。”周法官表示,在本案中,如果常某遵守“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这场悲剧就可避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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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开车门致后方电车司机死亡,民事部分如何赔偿?兰考县法院这样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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