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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军式好法官丨邹鹏举: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励志笃行不负韶华

2020-03-30 13: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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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着“全国模范法院”之称的扶沟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他敏而好学、勤勉敬业,他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他深怀爱民之心、践行司法为民,他坚持人性化司法、传递司法温情,他2次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年度办案标兵、1次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他以更高的标准、更优质高效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谱写新时代篇章。他就是来自于著名抗日民族英雄吉鸿昌将军故里——扶沟县吕潭镇、现任扶沟县人民法院吕潭人民法庭庭长的邹鹏举。

邹鹏举,男,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扶沟县人民法院曹里法庭书记员、宣教科科长、首批员额法官、吕潭法庭庭长等职务,17年风雨兼程、无怨无悔,以满腔热血、以对审判事业无限忠诚的赤子之心,书写着平凡而闪光的青春。因成绩突出,2009年度被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度被省法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度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度荣获全省法院摄影作品优秀奖,2013年度被市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4年度被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2月两幅作品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周口好新闻”三等奖,2014年8月其作品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第三届“周口人大新闻奖”一等奖、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通讯员,2014年12月摄影作品荣获全省法院二等奖,2015年度被光明网评为优秀通讯员,2016年至2019年数十次被市法院评为月度、季度、半年办案标兵,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被市法院评为年度办案标兵、2017年至2018年连续2年被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3月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市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

坚守初心,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忠诚是共产党人的必备品格,是每名党员入党宣誓时作出的庄严承诺。作为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受益者,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建设者,邹鹏举始终对党心怀感恩,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坚守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不忘政治学习,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敏锐、立场上更加坚定。同时,邹鹏举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发扬李庆军法官忠于职守、干事创业、坚韧不拔、拼搏进取的奋斗精神,不断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以深厚的知识底蕴为标尺,精准把握案件的法律尺度,实现法律实务和法律宣传的完美对接,践行对党绝对忠诚、永远跟党走的坚定承诺,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守正创新,打造司法宣传阵地

2009年,按照院党组工作安排,邹鹏举调任宣教科从事宣传教育等工作。本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拼搏精神,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的邹鹏举迅速适应了新闻宣传工作的服务性强、覆盖面广、节奏性快等特点,主动对焦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适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探索推进扶沟法院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的运营,围绕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为民司法、司法公开等各项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反映中心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实际成效和面临问题。扶沟县法院网站连续2年居全国基层法院排行榜前10名,被最高法院通报表扬。该院多次被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他还注重从工作实际出发,经常加班加点伏案创作,深入挖掘身边先进事迹,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周口日报》、中国法院网、河南法院网、周口法院网等媒体发表3200余篇文章,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扶沟法院工作的亮点特色和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2010年8月,邹鹏举撰写的扶沟法院原城郊法庭庭长左青云同志因病累倒工作岗位的先进事迹,在《河南日报》、《周口日报》报道后,引起省、市、县领导的高度关注,有关领导及社会爱心人士捐款达100000元,为左青云的积极治疗解了燃眉之急。

聚焦质效,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2015年9月,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邹鹏举主持宣教科工作的同时参与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积累了更加丰富的审判经验。2017年4月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任命为首批入额法官,2017年9月被任命为民事审判第六团队负责人,2019年7月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吕潭人民法庭庭长。他始终牢记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的誓言,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审判工作作为毕生的追求,淡薄名利,从不以庭长身份自居,追求卓越,刻苦钻研,灵活运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大大缩短办案周期,审判质效大幅度提升。5年来,邹鹏举共审结近1200起民商事案件,其中,2019年新收354件,审结354件,结案率100%,调解率43.47%,服判息诉率96.88%,案均审理天数17.72天,仅1件被发回,无1件被改判,发改率0.28%,各项指标均位居全院员额法官第一名。群众自发为其送来多面锦旗,真可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他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用实际行动做一个解决问题的实干家。在中院指定管辖的岳某甲与淮阳县某某镇初级中学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大、社会影响面广,处理不好将影响淮阳县农村普九债务的反弹及连锁反映。邹鹏举审时度势,顾全大局,前往淮阳县财政局、物价局等近十个单位数次调取证据,在证据确凿、相互佐证的情况下,作出驳回岳某甲诉讼请求的判决,为淮阳县政府解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淮阳县的社会大局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他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及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和审判经验,树立时间第一理念,提升审判团队协作能力,注重裁判文书说理,体现司法的温情和人文关怀,确保案件质效。在他审理的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赖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对混凝土供需合同单价、收到混凝土的总量、收到货款等存在较大争议,案涉金额440000余元,邹鹏举不辞辛苦、不怕麻烦,对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300多份票据一一进行核实,对所有的账目进行核算,及时在三个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并及时敦促被告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做到案结事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他迅速转变工作模式,秉着“让网络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碰面”的原则,进行“无接触”式隔空开庭审理,确保审判工作与疫情防控无缝衔接。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被告在北京工作,原告在复工复产后也到广州务工,因疫情影响,无法回到扶沟参加庭审。听到被告在电话中诉说苦衷时,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他立刻告诉被告:“现在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你们双方都可以不用到庭参加庭审,我们可以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审理你们的离婚诉讼案。”庭审开始后,他尽力劝说双方和好,力争挽回彼此的感情。在调解无效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他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子女抚养、抚育费负担、财产分割等焦点问题展开庭审,在庭审即将结束时再次组织调解,最终找到双方的结合点,促使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他随即制作调解书邮寄送达双方当事人,以“和平”方式隔空化解了离婚纠纷。

培根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在当前新时代、新形势下,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纠纷不断涌现、新法律接踵而来,邹鹏举深知专业根基是立身之本,多年来,他从没有停下学习的脚步,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在工作中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工作的有机结合,深入调查研究,撰写各类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和宣传报道在国家、省级、市级期刊上发表。其中,《扶沟:人民陪审 人民参与 人民助力》专版发表于《人民法院报》上,该幅作品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报刊类三等奖;《四轮拖拉机停靠在路边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逃逸责任如何认定》、《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问题探析》等发表在省法院发行刊物《公民与法》上。

延伸庭审功能,争做李庆军式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邹鹏举深深的认识到,有时候一纸判决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他学习李庆军法官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自觉站稳群众立场,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当家人,和群众“坐同一条板凳”,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他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传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将体恤民情、热爱人民的吉鸿昌精神在将军故里发扬光大;他善于根据当事人的眼神、语气等各个方面的特点和变化,巧用调解心理学,在调解方式上采取先“面对面”后“背靠背”的方式方法,成功调解多起矛盾纠纷。曹某甲和宋某乙夫妇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需要儿子生活上进行照顾,物资上给予帮助,但两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曹某甲、宋某乙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援助下,起诉至扶沟法院吕潭法庭。立案后,邹鹏举释法析理明责任、耐心细致巧调解,当天就化解了他们之间积怨已久的矛盾,达成赡养调解协议,该案成为全县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法治帮扶”赡养纠纷典型案例,服务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切实维护了贫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老人老有所养,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他不断延伸庭审职能,用真心、诚心、耐心对待双方当事人,消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对立,弥合社会关系的创伤,促进人们和谐相处与交往,体现司法的温情和人文关怀。内蒙古一位女当事人在邹鹏举开会时“不打招呼”往办公室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因丈夫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丈夫入狱3年抚养两个女儿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于2019年10月11日向扶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0月15日他驱车赶往男方服刑地河南省第三监狱,在他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为女方当事人减轻路途颠簸及费用,当事人很是感动和满意。

在审判工作之外,他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延伸审判职能,尽力解决贫困户遇到的实际困难,将法院的温暖和关爱送到贫困户心中,推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11月2日,他去看望位于固城乡海岗村的结对帮扶户海金钟,发现陪房里囤积了半间房屋的大豆,还都散着没装袋,就着急地问:“老海,家里堆这么多散豆子,时间长了该霉了,咋不卖呀?”原来,老两口身患疾病,没劲儿装,也想再等着行情卖个好价钱。”海金钟的回答让邹鹏举心里一阵酸楚,他知道海金钟和老伴董玉梅都七十高龄,且都重病缠身,长子病逝,次子外出务工,留下两个孩子随老两口一起生活,日子过得着实不易。

邹鹏举连忙拿出手机联系附近的豆商。豆商看过豆子只愿意给出每斤1块8毛钱的收购价。海金钟夫妇嫌价格低不愿意卖。邹鹏举给豆商细说老两口的困难,建议收购价稍微高一点,但仍然达不到老两口的心理预期。眼看着双方无法成交,而且豆子存放时间越长越容易生虫,还可能发霉变质,到时候更卖不上价钱。邹鹏举对豆商说:“你按他们说的价钱收,2分钱的差价我给他们补”。说完和豆商一起把43袋大豆装好、过磅、装车、算账……。一直忙到下午2点才结束。“你帮了俺的大忙,还掏劲帮俺干活,不能再让你补差价。”海金钟夫妇连连摆手不让邹鹏举付每斤大豆的差价。“我是一名法官,说话要算数。”几番争执后,邹鹏举最终还是将钱补给了老两口。

干净守纪,筑牢廉洁防火墙

“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作为新时代的法官,邹鹏举始终坚守司法廉洁这一立身之本,始终牢记吉鸿昌将军“做官即不许发财”的信条,弘扬和传承追求真理、坚定信念、热爱人民、一身正气、公正廉洁的吉鸿昌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从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自主设计的廉政亲情寄语“时”提醒,赢得了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他始终保持积极的处事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舍小家为大家,在生命的征途中以勇往直前的精神彰显着个性的执着与追求,在琐碎的工作中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凸现出默默耕耘的奉献品格,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展示着坚定的理想信念,以高于常人的睿智、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俗的价值取向,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一个人也好,一个政党也好,最难得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邹鹏举怀着对人民的朴素感情、对公正的执着追求,栉风沐雨、朝乾夕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用实实在在的司法业绩,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将军故里更加出彩贡献力量,书写自己多彩的人生华章。

原标题:《李庆军式好法官丨邹鹏举: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励志笃行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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