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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无症状感染者按确诊病例管控,执行“14+14”隔离

王洪旭/南海网
2020-04-0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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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晚,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明确我省集中隔离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海南有关境外来琼人员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政策要求,做好海南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

关键词:境外来琼人员

除特殊情况居家隔离外 所有人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除特殊情况申请居家隔离观察外,所有直接境外入琼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境外入琼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居家隔离的,市县指挥部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的入境人员,市县指挥部安排点对点接送,全程封闭管理。采取一人一户的封闭式隔离措施。确需陪护的,允许一名陪护人员照看。在居家隔离人员住所贴上封条标志,安排人员24小时专职值守,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居家隔离人员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对于集中隔离点和居家隔离中主动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员,按照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要求立即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检测、隔离情况等信息。

关键词:无症状感染者

按照确诊病例管控要求 执行“14+14”隔离方式

对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确诊病例的管控要求执行。一经发现,立即收入定点医院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服务指导;隔离期满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离开定点医院,并参照确诊病例康复期管理要求,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三亚、保亭、陵水、乐东等市县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在三亚中心医院,其他市县和地区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在海南省人民医院(省传染病医院)。

关键词:湖北省返琼人员

可凭“绿码”有序返琼 4月8日起武汉来琼不用隔离观察

湖北(除武汉市外)来琼人员,从3月25日起,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过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有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3月25日之前返琼的,继续执行14天自我居家隔离措施。

武汉市来琼人员,在3月25日-4月8日期间,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证明,采用“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精准安全有序返琼,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4月8日后,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过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有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

对于部分特殊人群,有关单位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关键词:省外政策衔接

在外省隔离期满但未检测的需“补检”

对于有境外旅居史,直接入境地不在海南的入境人员,在省外巳隔离观察期满的,必须在当地核酸检测阴性以后才能入琼。对于已经入琼人员,在外省隔离期满后未做核酸检测的,按照海南政策在集中隔离点补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如果在其他省份已隔离期满,并出具了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结果证明的,正常通行。

对于在其他省份已确诊的无症状感染者,康复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如果在其他省份尚未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抵达海南后,按照海南省无症状感染者管控政策,在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及时通报海南接受隔离的外省人员情况。对于在海南入境、目的地不在海南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各市县指挥部要及时将解除隔离人员信息反馈省指挥部,以便省指挥部及时将解除隔离人员信息推送至入境目的地省份,做好与外省隔离政策的衔接。

附通知原文:

关于明确我省集中隔离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为做好我省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明确现有管控政策,现将我省有关境外来琼人员和无症状感染者政策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境外来琼人员管控政策

(一)除特殊情况申请居家隔离观察外,所有直接境外入琼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釆取隔离措施。

(二)境外入琼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居家隔离的,市县指挥部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的入境人员,市县指挥部安排点对点接送,全程封闭管理。釆取一人一户的封闭式隔离措施。确需陪护的,允许一名陪护人员照看。在居家隔离人员住所贴上封条标志,安排人员24小时专职值守,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居家隔离人员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釆取隔离措施。

(三)对于集中隔离点和居家隔离中主动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员,按照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要求立即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检测、隔离情况等信息。

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政策

对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确诊病例的管控要求执行。一经发现,立即收入定点医院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服务指导;隔离期满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离开定点医院,并参照确诊病例康复期管理要求,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三亚、保亭、陵水、乐东等市县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在三亚中心医院,其他市县和地区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在省人民医院(省传染病医院)。

三、湖北省返琼人员管控政策

(一)湖北(除武汉市外)来琼人员,从3月25日起,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过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有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3月25日之前返琼的,继续执行14天自我居家隔离措施。

(二)武汉市来琼人员,在3月25日-4月8日期间,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证明,釆用“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精准安全有序返琼,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4月8日后,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过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有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

对于部分特殊人群,有关单位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做好与省外隔离政策衔接工作

(一)对于有境外旅居史,直接入境地不在海南的入境人员,在省外已隔离观察期满的,必须在当地核酸检测阴性以后才能入琼。对于已经入琼人员,在外省隔离期满后未做核酸检测的,按照我省政策在集中隔离点补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釆取隔离措施。如果在其他省份已隔离期满,并出具了解除隔离证 明和核酸检测结果证明的,正常通行。

(二)对于在其他省份已确诊的无症状感染者,康复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如果在其他省份尚未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抵达我省后,按照我省无症状感染者管控政策,在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三)及时通报我省接受隔离的外省人员情况。对于在我省入境、目的地不在我省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各市县指挥部要及时将解除隔离人员信息反馈省指挥部(联系人:贾鹏本,联系电话:65351552),以便省指挥部及时将解除隔离人员信息推送至入境目的地省份,做好与外省隔离政策的衔接。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4日

(原题为《最新!海南明确集中隔离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政策》)

    责任编辑:蒋子文
    图片编辑: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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