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兴山县关于为新冠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和美兴山
字号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新冠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举行哀悼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为表达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县委、县政府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县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县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县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防空警报鸣响。
请接到通知后,立即按要求落实,按照国旗法规定全县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 END ▷
编辑|王钰 编审|李斌 熊勤 终审 | 陈光朝
兴山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出品
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和美兴山 精彩连连看
欢迎投稿
邮箱:
2218140699@qq.com
原标题:《兴山县关于为新冠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