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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关于为新冠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和美兴山
2020-04-03 19: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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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新冠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举行哀悼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为表达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县委、县政府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县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县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县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防空警报鸣响。

请接到通知后,立即按要求落实,按照国旗法规定全县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 END ▷

编辑|王钰 编审|李斌 熊勤 终审 | 陈光朝

兴山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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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山县关于为新冠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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