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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 沾益法院之法庭篇

2020-04-10 17: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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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花山法庭针对辖区面积广、人口流动大、案件数量多等特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诉源治理”,提高办案质效,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1网上解纷“不掉线”

4月8日,花山法庭通过“云解纷”平台在线成功调解了一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2月,茹某向杨某借款440000元,后茹某偿还了100000元,剩余340000元及利息一直未偿还,杨某多次索要未果后,遂向沾益法院花山法庭提起诉讼。花山法庭受理该案后,通知被告茹某应诉,茹某表示其在外地工作,暂不能前来参加诉讼。通过沟通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法律关系明确,适合诉前调解,遂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云解纷”平台在线方式先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茹某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杨某借款本金340000元,若逾期未足额偿还,茹某需按年利率24%承担该款自2019年6月3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2及时履行提质效

“法官,我们把钱取来了。”4月2日,被告王某、黄某、卢某三人将赔偿款如数交到花山法庭。

2019年4月,卢某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黄某建盖,黄某又把扎钢筋的工程承包给王某,施工过程中,王某雇佣刘某为其做工,刘某在扎钢筋时不慎从屋顶摔落受伤。刘某治疗出院后,就赔偿问题与卢某、黄某、王某多次协商未果,刘某遂提起诉讼,要求三人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3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平常间的关系较好,且王某、黄某已垫付了刘某大部分医疗费用,案件有调解可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提出妥善的调解方案,经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黄某、卢某分别支付刘某赔偿费用52000元、32000元、22000元,于2020年4月2日前支付。三被告已按期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3“诉源治理”有力度

4月4日,花山法庭联合多个基层组织经过一下午的悉心调解,将赵某与温某近十年的土地纠纷成功化解。

温某于2005年获审批在沾益区播乐乡某村建盖寺庙,因寺庙正面与赵某耕地相邻,双方自2011年便因土地权属争议多次发生纠纷,经调解、诉讼等方式多年来一直未能化解,两家积怨日益加深。2020年2月,赵某再次以温某侵占其经营的土地,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为由提起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眼下正值春耕春种期间,为确保村民安全有序进行春耕生产,决定联合基层组织对该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主动与播乐乡某村民委员会、农经站、乡政府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通过多个部门联合发力,对纠纷发生地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并对两家矛盾纠纷形成的前因后果进行了分析梳理,经长达四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就土地经营使用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赵某也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自愿撤回对温某的起诉。至此,两家近十年之久的矛盾得以化解。

疫情防控期间,花山法庭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案件质效放在第一位,秉持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智慧法院“线上”解纷新模式,深化诉源治理,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有效化解群众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复工复产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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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路强 陶之广 图:王路强 凡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微信号:qjszyqrm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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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排版:李 娇

原标题:《【复工复产】 沾益法院之法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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