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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虚假销售口罩获刑六个月, 宾阳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口罩诈骗案【总第895期】
2020-04-13 17: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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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冬玲
一女子疫情期间谎称有大量口罩出售,骗取他人钱财。4月13日,宾阳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一起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份期间,被告人刘某在微信上谎称有大量口罩出售,在获取咨询对象信任后,要求对方先行转账,再以虚假订单号截图给被害人,并将其拉黑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被告人刘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7328元。2020年2月26日,公安机关在广东省东莞市将刘某抓获。
归案后,刘某主动退还了3名被害人7328元。
宾阳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严肃国法,打击诈骗犯罪,保护公民财产不受非法侵犯,法院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态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庭上,法官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在全国人民齐心抗击疫情的时候,被告人贪图小利,利用人们对防控物品的需求心理实施诈骗行为,最终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希望被告人能好好反省,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人。”被告人刘某当庭对判决结果表示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制裁。
疫情防控期间,宾阳县法院做足相关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准备,依法快立、快审、快判。该案从立案到审结,除去周末两日,用时3天,充分彰显了法院依法严厉、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大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
原标题:《女子虚假销售口罩获刑六个月, 宾阳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口罩诈骗案【总第8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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