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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恩平参保人:打击欺诈骗保,这些知识你应该了解!
加强医疗基金监管,
坚决打击欺诈骗保,
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是医疗保障领域的头等大事。
今年,
为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
常态化、长效化,
构建源头治理,捍卫基金安全,
打击力度再升级。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江门市将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4月份,江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检查力度,
加大曝光力度,加强内部监管,
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
为进一步增强打击骗保宣传效果,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了解与关注程度,
今天,小编就以一问一答的形式
给大家解读一些欺诈骗保小知识。
一、什么是欺诈骗保?“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以及参保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欺诈骗保行为?
“
1.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的。
6. 违反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实名制管理要求,为冒名就医或住院提供服务,骗取医保基金的。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欺诈骗保行为?
“
1.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的。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参保人员有哪些欺诈骗保行为?“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的。
3. 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的,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 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违规行为都将纳入
个人或单位的征信考核记录。
所以,
骗保要不得,
行为需谨慎呐!
来源:江门社保
运营: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知法懂法】@恩平参保人:打击欺诈骗保,这些知识你应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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