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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举报入境人员未执行隔离措施等信息奖励500元

@大理广播电视台
2020-04-1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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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广播电视台 4月16日消息,4月14日,云南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0号通告,对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实行有奖举报。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对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导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现对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对象

在大理市辖区范围内发现的非法入境人员、近14天内国(境)外入返大理市且未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的人员。

二、举报内容

包括境外入返人员姓名、住址、入返前所在地或停留国家(地区)、入境时间、入境口岸(通道、便道)等信息。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2-2338550

四、举报奖励

对提供非法入境人员、近14天内国(境)外入返大理市且未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等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奖励500元。属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已经掌握的入境人员线索,不纳入举报奖励范围。同一情形有多位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五、举报处理

对所有国(境)外入返大理市人员未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办事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务必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

(二)相关单位在受理举报过程中,对举报人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14日

(原题为《大理市发布通告,对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实行有奖举报》)

    责任编辑:姚俊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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