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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陆良法院公开审理高某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2020-04-15 16: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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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法院公开审理高某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2020年4月14日上午九时,陆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建、高某斌等十八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高某建、高某斌、高某良、宋某浩、宋某丞等十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发放高利贷、非法讨债,在陆良县三岔河镇、大莫古镇等地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高某建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高某斌、宋某浩、李某平、卢某浩、高某良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彭某、宋某丞、宋某波、栾某、俞某良、高某斌、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先后具体实施了12起犯罪,其中非法拘禁犯罪5起,敲诈勒索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3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被告人高某建还单独实施敲诈勒索犯罪2起。公诉机关认为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拘禁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寻衅滋事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因涉案被告人众多,又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法庭在庭前对庭审活动作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运用远程法庭、科技法庭确保庭审程序合法有序;为每一位被告人和押解警察准备防护用品,特别是被告人保障全套防护设备,旁听人员疏散就坐,法庭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确保疫情保障到位。

庭审前为确保每一位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为没有委托律师的十五位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历时一天的庭审,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总结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就案件定性、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等问题开展了充分的辩论,为依法公正裁判奠定了基础,本案择期宣判。

文字:刑庭

原标题:《【扫黑除恶】陆良法院公开审理高某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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