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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法院:切实保障残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司法关怀暖人心

2020-04-17 16: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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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肃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因被告人王某某系聋哑残疾人,独自一人出门多有不便,加之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肃南县法院在山丹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院聘请张掖市特殊学校手语教师担任聋哑被告人的手语翻译,指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2019年10月18日13时,王某某途径肃南县红湾寺时发现该寺院内弥勒殿大厅中央有一功德箱,趁殿内无人之际,用手掰开功德箱箱门锁栓,打开柜门盗取箱内现金1200元,随后逃离现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依法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某系聋哑人犯罪,案发后退回了全部赃物,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遂以盗窃罪对王某某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整个庭审过程中,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法官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耐心地将法言法语转化成手势传达给被告人,王某某点头示意,不时用手语陈述自己的意见,辩护人也进行了充分的辩护。庭审结束后,法官通过手语老师对被告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被告人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不再触犯法律。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融洽,既展现了司法的威严,又充满了法院及法官的人情味,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来源:肃南县法院

原标题:《肃南县法院:切实保障残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司法关怀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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