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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交警查处两起准驾不符违法案件

2020-04-24 17: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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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为消除隐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必须取得驾驶执照后方能驾车上路行驶,在驾驶人的驾驶证件上,会醒目地标示出驾驶人可以驾驶哪些类型的机动车辆。但在实际生活中,总有极个别胆大驾驶人觉得自己的驾照是“万能驾照”,不论哪种车型都敢上手、都敢上路。近日,禹州交警就查处了两起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的违法案件,有效地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2020年4月18日上午9时45分许,在禹州市苌庄高速收费站执勤疏导交通的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半挂牵引货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遂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关某持有C1驾驶证件,关某涉嫌准驾不符。

经过询问,关某向民警交代自己是这辆半挂车的车主,因司机临时有事不能出车,自己就凭借多年跟车的经验亲自上阵,本以为偶尔开一次不会出什么问题,没想到自己刚下高速就被民警查获了。民警对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关某讲解准驾不符的严重危害性,经过教育,关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民警保证以后会守法出行。

无独有偶,刚教育完关某的民警又发现了一辆半挂牵引车货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遂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贾某也是持有C1驾驶证件,贾某涉嫌准驾不符。

经过询问,贾某也向民警交代自己是这辆半挂车的车主,因司机临时有事不能出车,自己就大着胆子驾车送货,没想到自己刚下高速就被民警查获了。民警对贾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贾某讲解准驾不符的严重危害性,经过教育,贾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民警保证以后会守法出行。

最后,民警对关某、贾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在此,禹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是否在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内,准驾车型的规定在驾驶证主页的背面有详细列举,也可以结合车辆的行驶证去判断车辆是否属于自己的准驾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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