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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平和检察联合执法部门销毁一批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2020-04-26 11: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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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6日

是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线上举行

本次宣传周活动主题为

“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

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漳州平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对一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销毁。

那么这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从哪里来?

我们接着往下看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下旬,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杨某某经共谋后,合伙在平和县某村蜜柚大棚里包装生产假冒“旺旺”注册商标的碎冰冰果味饮料(以下简称碎冰冰)。2018年5月2日该窝点开始生产,并将假冒“旺旺”注册商标的碎冰冰以每箱26元的标价出售,至2018年5月16日共销售2750件。2018年5月17日,该窝点被公安机关查获,杨某某、黄某某被当场抓获,被缴获假冒“旺旺”注册商标的碎冰冰成品868箱,碎冰冰裸坯465框以及假冒“旺旺”商标的包装辅料和包装机械。

平和县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三人均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海飞丝?海乙丝!

奥利奥?粤利粤!

……

山寨、高仿总是花样百出

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侵犯了正牌商家的知识产权

扰乱了市场秩序

关于什么是知识产权?

我们用一分钟的短片来了解一下。

商标作为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标识,具有可识别性和专有性。国家依法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商标专有权,任何第三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不得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不得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信誉,还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奉劝大家不要受利益驱使做出不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平和县检察院,用法律为创新保驾护航!

(文内视频及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案:卢秀婷、李俊昕

原标题:《【保护知识产权】平和检察联合执法部门销毁一批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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