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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检察|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云庭审”
2020-04-30 02: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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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庭审
“......被告人,你们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证据及罪名,有无异议?......” 近日,在光泽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光泽县检察院两名公诉人与现场的一位法官、一位书记员、一名律师及屏幕前远程连线的三位被告,开启了一场“云庭审”。
此次审判的三位被告人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7664条,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位被告人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犯罪行为较轻,公诉机关对三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
庭审中,光泽县检察院宣读起诉书,并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疫情期间,旁听席空无一人,也让此次的“云庭审”显得更加安静肃穆。此刻,屏幕前的三位被告人静静地等待宣判。
最终,三位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到二千元不等。随着法官的宣判,此次“云庭审”结束了。在疫情面前,远程庭审的方式更显其独特价值,打破了空间限制,为庭审提供便捷安全服务,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也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今后互联网+时代的案件办理模式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价值。
——END——
光泽县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光泽检察|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云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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