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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法院:院长亲自参与调解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04-30 20: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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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标的36万余元,为了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切实提高审判质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路兴东亲自参与调解,快速结案。

2019年6月被告郝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步行的王某、阴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阴某二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郝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二原告与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将郝某起诉至碾子山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

庭审前,法官马华多次进行调解,却因双方对赔偿意见相差悬殊,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路兴东院长了解该案后,决定亲自参与调解工作,把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设身处地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被告主动承诺赔偿二原告20万元及6800元的诉讼费,加上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理赔的12万元,二原告对此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当日,被告就给付了5万元,并于4月28日主动到法院将剩余的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期待您的关注

原标题:《碾子山法院:院长亲自参与调解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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