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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全域范围全年严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2020-04-30 2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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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近日,新乐市印发出台了《新乐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新乐市全域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全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收回所有发放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等证件;对市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全部烟花爆竹进行统一回收、封存、处置;5月1日起,将对全域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
方案规定,要在工业企业、卫健系统、教育系统等设立红白理事会,督促干部职工举办婚丧嫁娶活动时遵守烟花爆竹禁放有关规定;加强公职人员婚丧嫁娶申报环节信息排查、登记、监管,对不遵守禁放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党政纪处理。
主编:王民
编辑制作:秦安琪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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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乐市全域范围全年严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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