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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进基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受理“扫黄打非”工作举报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受理“扫黄打非”工作举报的
公 告
为清除文化垃圾,净化文化环境,方便群众举报,搜集全县范围内“扫黄打非”案件线索,深入推进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现将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群众举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的范围
1、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淫秽出版物、违禁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印刷品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3、擅自印刷、复制、出版或大量寄递、储运他人及相关企业、单位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擅自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发送活动。
5、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物及设立网站。
6、擅自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境外出版物、非法携带有违禁内容或超出个人自用数量的境外出版物入境。
7、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及相关许可证书的行为。
8、淫秽色情网站、客户端和其他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网络存储及存储介质等方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9、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的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印刷品以及相关信息。
10、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危害社会公德、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低俗、庸俗、媚俗的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及相关信息。
11、因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和印刷品内容问题,可能影响意识形态安全或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线索。
12、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制作、传播假新闻的违规违法行为。在互联网上假冒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新闻记者,打着舆论监督名义进行诈骗、敲诈的行为。
13、利用网络平台和相关渠道,针对境内推销、传播有违禁内容的境外出版物及相关信息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14-7513072
2、举报邮箱:18632461662@126.com
3、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邮编068450。
希望干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原标题:《【“扫黄打非”进基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受理“扫黄打非”工作举报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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