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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这些人住上了新房!还可获得政府补贴!原来是因为……

2020-05-07 16: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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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中央

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

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

是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肇庆市委、市政府从2015年开始,

连续四年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列入十项惠民实事,扎实推进。

△贫困户危房改造前后对比图 图源 封开发布

2015年至2018年,

我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830户。

2019年8月,

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进行了核实和确认,

新排查动态新增任务1315户。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315户,开工率100%,竣工1315户,竣工率100%。

 

△德庆县农村危房改造前后对比图

近年来,

为有效解决资金、技术等

困扰农村危房改造的难题,

我市坚持探索创新,

多措并举,积极破解难题。

1

我市出台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对积极性较高的危改对象拨付建房启动补助资金减轻农户负担,调动贫困户开工的积极性。

▽怀集县农村危房改造前

△怀集县农村危房改造后

2

德庆县对有需求的危房改造对象户,实施县财政贴息贷款2万元的措施,减轻了危改对象户的经济压力,使建房顺利推进;

实行政府兜底,按建设进度予以安排资金,落实县政府垫支2万元扶持资金的办法,即完成建房基础由县财政先垫付0.5万元,竣工验收后县财政再垫支1.5万元,解决了危改对象资金短缺的忧虑;

落实惠民办法,通过与企业协商,县内相关建材企业对危房改造户实行水泥每吨优惠20元、混凝土每立方米优惠20元、灰砂砖每块优惠4分让利销售,最大程度减少农户建房成本。

▽德庆县农村危房改造前

△德庆县农村危房改造后

3

怀集县则积极引入有资质承建商或工匠进行统建。对因无法自筹启动资金而处于观望状态未动工的危改户,怀集要求各镇(乡)必须积极联合帮扶单位,引入有资质承建商或工匠垫资为自筹启动建设资金困难的危改户按规范进行统建,绝不允许因建设资金问题而未动工的情况出现。

看到这里,

大家是不是想了解更多关于

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呢?

不用急,

小编立刻为大家呈上“干货”!

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

长期居住在唯一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但不包括:

(上下滑动查看☟☟☟)

● 户口在农村而全家人口在城镇已购买住房居住;

● 家庭成员已建有或购买住房(具体家庭成员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 户主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乡镇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固定领取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收入;

● 因吸毒等违法违纪行为而造成贫困的家庭;

● 全户户籍已经户籍管理部门注销的农户;

● 在此之前已完成住房改造、或已领取危房改造同类型补助的农户;

● 家庭兄弟多,临时分户的,只改造一户;

●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

危房改造项目补贴标准

我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补助标准为:

(上下滑动查看☟☟☟)

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无房户),按3.4万元补助,其中市级财政对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补助1.7万元/户,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7万元/户;市级财政对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补助1.02万元/户,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2.38万元/户。

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无房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照4万元补助,其中市级财政对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补助2万元/户,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2万元/户;市级财政对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补助1.2万元/户,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2.8万元/户。

对于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照2.3万元补助,其中市级财政对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补助1.15万元/户,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15万元/户;市级财政对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补助0.69万元/户,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61万元/户。

农村危房改造,

改造的是贫困户的危房,

温暖的是贫困户的心房~

资料来源 市住建局

编辑 叶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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