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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政和!凶杀案有进展,二次尸检前尸体却遭火化!

2020-05-09 21: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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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海都记者 余根坤 文/图

2014年1月3日,福建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赤岐自然村17号民宅发生惨案,两名六旬老人黄依伯、周依姆在家中卧室被砍死。

6年过去,案件未破,黄依伯家五个子女又迎来另一件伤心事。其子女称,今年4月21日,在未通知他们、也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父母的遗体就被殡仪馆火化,至今他们都不知道父母骨灰在哪里。而就在去年底,黄依伯子女接到警方通知:案件有新进展,北京的专家今年将对遗体进行二次尸检。

为何二次尸检之前,

遗体就被火化?

5月9日,

海都记者就此事

对政和县公安局和民政局进行采访,

均被婉拒。

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赤岐自然村,黄依伯和周依姆当年在此被害

受害人子女:遗体今年将二次尸检却被突然火化

被受害人黄依伯的女儿黄女士称,父母生前与人为善,没听说过他们与谁结怨。2014年1月3日,他们的父母却在家中卧室被人砍死。当黄女士赶回老家时,亲戚告诉她:现场惨不忍睹,两名老人倒在血泊中,被砍得血肉模糊。

据海都报2014年1月5日报道,记者当时从政和县政府获悉,2014年1月3日下午警方接警后,政和县公安局启动重大案件侦破预案。时任南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赶至案发现场。

案发当晚,政和县委书记、县长也来到现场,要求早日破案。当时有100多名民警参与侦破此案,政和县公安局悬赏5万元人民币,呼吁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

最新进展

黄女士告诉记者,案件一直未侦破,她和家人苦等了几年,父母尸体一直保存在殡仪馆。去年年底,黄女士和兄弟姐妹们终于等来好消息:刑侦大队队长许杰告诉他们,案件有了新进展,公安部的专家将在2020年对遗体进行二次尸检。

然而在今年4月21日,黄女士和家人接到松源村干部吕盛贵的电话:他们父母的遗体在上午已经被殡仪馆火化了。

黄女士一家慌了神,立即打电话询问许杰队长。黄女士告诉记者,许队长称自己对此不知情,公安部门对其遗体并没有授权火化,当时也没有公安局工作人员在场。

当天下午2时许,黄女士一家赶到殡仪馆,确认冰棺里没有了父母遗体,立即报警。

黄女士提供给记者的政和县殡仪馆火化登记簿显示,其家属签字栏为空白,表中也没有写骨灰去向。他们至今不知道父母的骨灰去哪儿了。

黄女士一家赶到殡仪馆,确认冰棺里没有了父母遗体

为何突然火化遗体?家属望相关部门解答疑点

黄女士称,2018年5月10日,政和县殡仪馆负责人温旺钦把政和县公安局《火化通知书》(编号201801)送到她手中。

收到通知书后,他们一家赶到政和县公安局,向公安局有关领导表示,他们反对火化尸体事出有因。火化尸体,意味着公安部的专家不能对遗体进行第二次尸检,那么更多的案件信息可能再也无法查出(比如家属至今不知道凶手是哪只手持凶器行凶),要黄女士一家同意火化遗体,需公安机关确认尸体已经没有保留价值且在当时出具书面证明。

▲ 政和县公安局2018年下达的火化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当时公安局领导们谁也不敢承担这个责任,叫我们不要签字。尸体依然继续放在殡仪馆,因为这个,我们还征求了公安局领导的意见,如果殡仪馆再催促我们火化怎么办?公安局的领导亲口告诉我们,公安局会就此事联系殡仪馆,而且即使要火化,也要等公安局通知我们。”黄女士称。

这不是受害人家属第一次被要求火化遗体,黄女士表示,从2014年开始,她哥哥每年都会收到殡仪馆负责人温旺钦的电话,温以朋友聊天的方式劝告他们:早点将父母遗体火化,“老人家最好早日入土为安,遗体一直放着对子孙后代也不好”。去年底,黄女士一家在和温旺钦的对话中,告诉对方遗体将在2020年,由北京的专家来进行二次尸检。

今年4月16日,温旺钦又致电黄女士一家,希望将遗体火化,黄女士答复温旺钦:“尸体是公安局放殡仪馆保存的,如果殡仪馆觉得放不了。我们可以买两个冰棺。”此后,她联系公安局刑侦大队许杰,许队长也告知她,案子还没有破,如果有通知火化,也要由公安局通知家属。

不料,5天后,尸体却被殡仪馆火化。

对此,

受害人家属提出疑问:

为何在家属一直拒绝火化尸体

且未收到通知的情况下,

遗体被突然火化?

这是否与尸体将在今年二次尸检有关?

该事件应由谁担责?

殡仪馆尸体火化登记簿上,黄女士一家的家属签字栏是空白

多个涉事部门 婉拒记者采访

5月9日,记者电话采访政和县民政局局长吴邦顺,对方表示火化前有通知家属,“当时有当面给他(通知书)”,但“当面给通知的时间”等具体信息,不方便透露,请记者直接联系宣传部。

随后记者致电政和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婉拒采访,也表示记者需先咨询县委宣传部。

记者致电政和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徐先生,对方称,他要先向涉事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后,才能答复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未收到徐先生的回复。

殡仪馆强制火化,民政局称“没有保存必要”

据新京报报道,据黄女士透露,家人至今还未取回父母骨灰。

5月2日,新京报记者陪同黄女士前往政和县殡仪馆。馆内的业务登记簿上显示,火化遗体记录上都有家属签字,而黄女士父母一栏的签字处则是空白,骨灰去向也是空白。

面对黄女士一家人的质疑,殡仪馆相关负责人温旺钦回应称,“这是政府的事,按照法律程序走的。”

5月3日,政和县民政局局长吴邦顺向新京报记者回应此事称,该遗体在2018年公安部门就允许火化了,“遗体没有保存的必要,殡仪馆也没有更多保留遗体的设备,再放下去就要腐烂了。”

然而,负责此案的政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许杰并不认同上述说法。

5月6日,他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件事“没有协调清楚”,他表示,2018年曾发火化通知书,家属不同意就叫停了,再没向殡仪馆提过火化的事,也没有作出书面撤销。

对此,政和县公安局政工室黄主任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这次遗体火化是民政部门作出的决定,公安机关对此并不知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在向新京报记者分析此事时表示,如果殡仪馆是按照2018年的书面通知而进行遗体火化的,那么公安机关和殡仪馆两方都有责任。

“殡仪馆在2018年接到通知没有立即火化,最后决定火化时,应该再次征求公安意见;公安机关撤销决定时也应该发出书面的决定书。”

综合:新京报

统筹:邦邦 编辑:郭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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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发政和!凶杀案有进展,二次尸检前尸体却遭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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