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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活封,法院助力防疫医院复工

2020-05-11 02: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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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助力贾汪区某医院积极复工,恢复经营秩序。该医院法定代表人郭某对泉山法院解封账户表示感谢,并承诺将每月总营业额的百分之二十用于偿还案款。

涉案医院

刘某某与卢某某、郭某、贾汪区某医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泉山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卢某某应偿还刘某某19.4万元及利息,郭某、贾汪区某医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卢某某、郭某、贾汪区某医院均未主动履行。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泉山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发现,卢某某、郭某是夫妻,郭某是贾汪某医院法定代表人,为扩大医院经营,夫妻二人向多人借款并欠下多笔债务。法院对夫妻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二人名下住房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并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涉案医院账户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泉山法院依法对贾汪某医院账户进行了查封。

今年年初,全国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地方巨大防控疫情压力面前,郭某主动向当地政府申请,将贾汪某医院作为疫情隔离医院,无偿提供了50个独立卫生间的病房,并向疫情一线人员捐赠了医疗物资,为地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受到了地方政府表彰。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将医院消毒处理并归还。因涉案医院基本账户被法院查封,医院向法院提出申请解封账户,让其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法院解封账户

泉山法院执行局对此高度重视,案件承办人黄景法官前往实地调查核实,决定采取灵活查封措施,对贾汪某医院账户进行了解封,涉案医院承诺将每月总营业额的百分之二十用于偿还刘某某的欠款。

泉山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第二项第五条灵活采取查封措施要求,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目前涉案医院已恢复正常经营秩序。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泉山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为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原标题:《巧解+活封,法院助力防疫医院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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