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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进行时| 雨山法院:公共平台违章搭建 法院判决限期拆除
2020-05-11 02: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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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相关规定,在公共区域违规搭建,妨碍邻居的通风、采光,经物业劝阻、制止,仍不拆除。久而久之,邻居矛盾加深,最终闹上法庭。该案经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被告曾某在三十日内拆除违章搭建。
李某与曾某为同住在一层楼的邻居,双方一开始相处还比较融洽。后曾某在装修过程中,将位于通风口的设备平台安装玻璃。李某认为曾某的改造行为影响了其住房的采光、通风,遂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上述情况。2018年3月份,物业公司向曾某下达《装修违章行为报告单》,要求立即停止违章行为。但曾某一直未予拆除,双方协商未果,李某遂将曾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的改造、搭建的设备平台为建筑物共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的的改建影响了李某房屋的通风、采光,故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原告李某要求拆除搭建部分的诉请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曾某在三十日内拆除设备平台的自行搭建部分。原标题:《拆违进行时| 雨山法院:公共平台违章搭建 法院判决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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