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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大讲堂!诸暨医保政策解答:生育保险篇

2020-05-13 02: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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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知识开讲啦!!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市医保局坚持通俗易懂、简约实用的原则,选取群众最关心的典型问题,按照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等内容分篇向大家答疑解惑。

诸暨医保政策解答第六期

生育保险篇

01

网上看到新闻说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了,是否以后就没有生育保险了?

答: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不是“合并”。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

温馨提示:2019年10月29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四统一,一确保”,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因此,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

02

请问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施后,在缴费方面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答:按照2019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从2020年起,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简单来讲,就是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按照合并实施前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如您在一家企业工作,合并实施前公司为其缴纳医保费为工资总额的5%,生育保险费为0.6%,个人缴纳医保费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合并实施后,公司为其缴费为工资总额的5.6%,个人还是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仍按省职平工资5%缴纳。

03

小李快生孩子了,单位给她交了一段时间的生育保险,她想了解下、是否可以享生育保险待遇?

答:按照我市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正常缴费期自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读之月起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月止。

此外,按照上述规定参保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就业或参加生育保险但连续正常缴费未满12个月的,也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补偿或计划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待遇。

04

小张是位刚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的男青年。他认为自己是男性,没有必要参加生育保险,希望单位不给他缴纳生育保险,多发点工资。这样可以吗?

答:不可以。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05

小李已经在企业上班3年多,企业一直为她缴纳了生育金,现在怀孕了,请问生育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若小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和生育津贴。我市对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待遇,定额补偿标准为:平产2500元;难产助产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津贴标准为: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的,享受128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实施难产助产手术及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日计发标准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

假如小李顺产生育了一个宝宝,其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4500。如果其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为3500元,超过了顺产的定额标准,那么按照规定,她能享受到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偿为2500元,生育津贴为4500÷30×128=19200元,合计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为21700元。

06

小李若意外流产,她还能获得补偿待遇吗?

答:若小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也可以享受生育定额补偿待遇和生育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标准为:4个月以下流产500元;4个月以上流产及引产1000元;上(取)环150元;输卵管绝育术250元;输精管绝育术8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经宫腔镜取环术2500元。生育津贴标准为:妊娠4个月以下的流产,享受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流产、引产,享受42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07

王女士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她生孩子了有补助吗?

答:有的。按照我市的政策规定,城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定额补贴:平产1200元,难产助产、多胞胎或剖宫产1500元。

08

张女士来电咨询,说现在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了吗?还有生育津贴不知道如何发放?

答:(一)关于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或计划生育的住院医疗费用,其定额补偿给予直接刷卡结算;剩余部分费用如符合历年个人账户可支付范围的,也可以从参保人员历年个人账户中直接刷卡支付。

如果未直接联网结算成功的,参保人员又确实符合生育报销政策,可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次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住院发票原件等资料。申请方式有:线下,可以到医保中心或者镇(乡、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线上,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经办机构预受理后,查询并确认参保人员生育当月的职工医保(生育)缴费是否到账,确认到账的,经受理、初审、复核、审批、财务发放等办理流程,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关于生育津贴发放:

直接刷卡人员的发放: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定额补偿后,在生育次月核实生育当月的职工医保(生育)是否到账,到账后的15个工作日,生育津贴自动发放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关联银行账户或本人指定的其他银行卡账户。手工报销人员的发放:经办人员需在生育当月的参保人职工医保(生育)缴费到账后,方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在受理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时,一并发放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线下可以到医保中心或者镇(乡、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领取,线上下载方法点击以下操作链接:

步骤一

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直接输入政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入,并将位置定位到绍兴市诸暨市。

步骤二

在搜索栏,输入您需要申请生育手术类型,比如:剖宫产。

步骤三

点击搜索后,在“政务服务”栏下点击“办事指南”。

步骤四

在电脑左侧点击申报材料,然后再点击“空白表格”,您需要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就可以下载啦。

09

请问报销门诊的流产费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怎么报销?

答:按照我市的政策规定,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比如:流产、上(取)环等,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门诊发票(发票明细未打印或不完全的,需要提供项目明细单加盖公章)、门诊病历、身份证。

申请方式有:线下,可以到医保中心或者镇(乡、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线上,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经办机构预受理后,查询并确认参保人员生育当月的职工医保(生育)缴费是否到账,确认到账的,经受理、初审、复核、审批、财务发放等办理流程,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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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障局 | 供稿:王芳燕

原标题:《医保大讲堂!诸暨医保政策解答:生育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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