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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南岗区法院案例再次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2020-05-13 02: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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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再次入选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南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许健主审的一起被告人李广伟捅刺、殴打医务人员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入选。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广伟,男,汉族,1981年6月30日出生,无业。2002年10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6月29日,被告人李广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果口腔门诊就医,经检查后未同意医生马某提出的治疗方案。李广伟离开后认为马某为其检查时将其牙齿钩坏,遂返回该口腔门诊进行理论,并扬言要报复马某。

后李广伟回家取一把尖刀再次返回该口腔门诊,寻找马某欲进行报复未果,此时看到医务人员于某,为泄愤用刀把砸于某头部数下,致于某轻微伤。于某挣脱后,李广伟在诊疗室看到医务人员栾某,又持刀捅刺栾某手臂数下,致栾某轻伤二级。李广伟继续持刀追逐他人,并将医务人员范某背部划伤,后离开现场。当日,李广伟被公安人员抓获。

裁判结果

本案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广伟为泄愤,在医疗机构持刀随意殴打、捅刺医务人员,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并造成医疗机构秩序混乱,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李广伟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犯罪,应依法惩处。李广伟虽认罪认罚,但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李广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述判决已于2020年5月8日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理性就医,遇矛盾加强沟通,是全社会积极倡导的正确就医理念,患者不能因对治疗或检查效果不满而动辄泄愤报复医务人员。

本案是一起患者因报复诊治医生未果,为泄愤转而持刀随意殴打、捅刺其他医务人员致伤的案例。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李广伟犯罪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且有犯罪前科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体现了对此类犯罪的严惩。

南岗区法院

微信号 : ngqrmfy

原标题:《【喜报】南岗区法院案例再次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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