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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债无力偿还 法院上演“子债父还”

2020-05-13 02: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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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庄河市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郭某因无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其父亲将个人所有的一辆汽车作价抵债给债权人任某,替儿子偿还了欠款,上演了一出“子债父偿”的故事。

任某与郭某、冷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任某向郭某、冷某多次主张债权无果,遂将二人诉至庄河法院。2019年9月庄河法院作出郭某、冷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任某支付欠款31.1万元及利息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郭某、冷某未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2020年4月8日,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郭某、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办案人又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均表示暂时无力履行欠款,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在开展传统查控过程中,办案人张瑞昌了解到,诉讼过程中,郭某父亲曾表示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来替儿子偿还债务,后因双方对以物抵债的价格方面协商不一致而没有最终达成协议。办案人随即转变思路,主动联系了被执行人郭某的父亲,希望郭某的父亲能够助其子一臂之力。

经过与郭某父亲进行沟通交流,郭某的父亲意识到如果儿子不履行义务,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子女的学业、就业,甚至会被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郭某父亲当即表示愿意以个人所有的车辆抵部分欠款,剩余欠款会尽快敦促儿子履行,希望办案人可以帮忙调解。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任某联系,任某表示同意郭某父亲的意见,并表示愿意放弃案件受理费和债务利息,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近日,任某来到法院告诉办案人,郭某父亲已将车辆交付并完成了过户手续,剩余欠款也已转到任某账户,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人无信不立,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本案中,郭某父亲主动替儿子偿还了债务,守住了诚信底线,为年轻一代作出了榜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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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张瑞昌 刘艳芳

审核|李成宽 田成东

责编|王 璐 陈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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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儿子欠债无力偿还 法院上演“子债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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