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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四届区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公告
四届区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工作
从2020年5月12日开始
对区委办公室党支部
区政协机关党支部
(含下属事业单位)
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
海沧四届区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公告——对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协机关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2020年5月12日开始启动四届区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区委办公室党支部(含下属事业单位)和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含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01
组别区委第一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
区委办公室党支部
(含区档案馆、区效能投诉中心、区经研中心)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李江平
副组长:方学文巡察组驻址海沧区滨湖一里208号希尔顿逸林酒店11楼专门值班电话
15980940885(8:00-20:00)举报箱位置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旁)通信
地址
1.厦门市邮政专用26328号信箱;2.hcxc15260212362@163.com。
02
组别区委第二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
区政协机关党支部
(含区政协机关事务中心)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杨世龙
副组长:钟艳庆巡察组驻址
海沧区滨湖一里208号希尔顿逸林酒店11楼专门值班电话
15980940886
(8:00-20:00)举报箱位置
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旁)通信
地址
1.厦门市邮政专用26328号信箱;
2.hcxc15260212362@163.com。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原标题:《海沧四届区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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