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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重点打击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一)针对农村地区,排查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排查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针对校园、企业周边,排查欺压在校学生、扰乱教学和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团伙违法犯罪活动;
(四)针对信息公司、调查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物流公司、物业公司等新兴行业和网络帮会、网络传销、网络赌博,排查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摆队形”或以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针对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排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针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装潢材料等各类市场,排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和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针对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排查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针对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排查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针对车站、机场等场所,排查控制出租车、“跑线车”,漫天要价、打骂乘客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针对宾馆、洗浴中心、歌厅、舞厅、演艺广场、酒吧等娱乐场所,排查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坚持有黑必打、有恶必除、“保护伞”必抓、“关系网”必破、腐败必挖,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犯罪收益,经查属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有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罪犯和其他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政法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毁灭罪证、转移赃款赃物、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畏罪潜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希望犯罪负案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五、在押人员有揭发他人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黑涉恶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
和龙市扫黑办:0433-4227752
和龙市公安局 :“ 110”或0433-4806551
和龙市纪委监委:0433-4223278
电子邮箱:gajxjd4806551@tom.com
举报地址:和龙市委政法委2楼扫黑办
和龙市公安局4楼刑警大队
和龙市纪委监委2楼信访室
和龙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和龙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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