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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准格尔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 “软暴力”讨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2020-05-14 12: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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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讨高利贷债务,贴身跟踪、拘禁、到工作单位、住宅小区贴大字报、到工作、经营场所滋扰、闹事、蹲守……

2020年5月13日,准格尔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采用“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即胡某某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郭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该案采用互联网三方庭审系统公开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文亮为了谋取非法利润多次向他人违法发放高利贷,后雇佣被告人郭新胜、杨永、訾俊、张喜喜组成讨债小组,多次采用跟踪、滋扰、纠缠、辱骂、威胁、强拿硬要、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软暴力”及其他违法犯罪手段催收高利贷款,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胡文亮等5名被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共同多次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具有恶势力组织的性质。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因案情复杂,涉案的被告人人数以及犯罪事实较多,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准格尔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侦查阶段及时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组成检察官办案组审查办理该案。为确保涉案案件办案质量,召集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联席会议,对该案进行了深度研讨。在审判阶段,派出两名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系本地区首例恶势力犯罪团伙以“软暴力”手段实施的违法犯罪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通过公开庭审,教育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理性投资、融资。向他人贷款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借,否则可能涉嫌犯罪;同时向他人索要债务时要通过合法途径,使用违法犯罪手段向他人索要债务也可能触碰法律底线;要认清高利贷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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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基层动态 | ​准格尔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 “软暴力”讨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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