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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020-05-14 20: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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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对我县“威县就业创业孵化园暨威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进行了扩建,扩建后可新增30家创业实体同时入驻,自即日起受理报名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驻对象:

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劳动者、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二、入驻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意向的初次创业人员。

三、入驻项目:

1、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商务和互动媒体、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信息集成与网络工程、数据库与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

2、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推广类:包括新产品研发、设计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等;

3、设计创作类:包括工业设计、工艺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设计、装潢设计、服装设计、平面设计等;

4、文艺创意类:包括广播影视、科技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书画艺术、装裱、环境艺术等;

5、代理服务类:包括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科技中介服务以及法律、财税、招投标、商标等咨询与代理服务等;

6、工程监理类:包括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信息工程监理服务、家装设计与施工监理服务、设备工程监理服务等。

四、入驻程序:

创业实体提交入驻申请,创业孵化园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经评审后择优入驻。

五、政策扶持:

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15-50平方米的场所,开展免费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享受场地租金、水、电、网络费用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每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贴息贷款。

六、报名方式:

有创业意愿须携带项目计划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到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4室)申请、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5月22日。

原标题:《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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