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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酒驾三进宫 “醉”不可恕

2020-05-14 20: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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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5月9日,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北一中队在辖区开展统一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4000元。

当日14时5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北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朝阳街设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对一辆“长城”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为吉HH****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周某有酒驾嫌疑,遂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核查。

后经登陆公安网络查询,核查中发现驾驶员周某2012年9月1日因危险驾驶罪被延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6月24日又因危险驾驶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次被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查获是该驾驶员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该驾驶员行政罚款4000元的处罚。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行动,进一步净化辖区通行环境,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绿色出行环境。

原标题:《【曝光台】酒驾三进宫 “醉”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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