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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第一案”

2020-05-15 02: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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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王某代理律师走进铜山法院,将一份民事起诉状交到了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在对诉状及相关证据审核后,表示予以受理,并告知了相关的立案程序。这是徐州市首件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

“排骨饭”纠纷成了第一案

2019年6月,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签订《某排骨饭市级代理》加盟协议,双方约定由被告授权原告“某排骨饭”的特许经营权。

据代理律师透露,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注等经营资源的企业才能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使用。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本案中,被告作为个体工商户,其并不具备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资质,被告并未取得“某排骨饭”商标注册许可,无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双方签订的协议因被告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属于无效合同。

原告认为,被告恶意隐瞒了上述事实,欺骗原告与其签订加盟协议,致使原告无法正常进行生产经营,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加盟费用和押金。

法官表示,特许经营权是指一家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权纠纷案件,属知识产权案件的一种,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管辖法院由“1”变成了“2”

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以上级别的法院进行审理,基层法院一般不具有受理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资质。以往,徐州市范围内,著作权、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主要是由徐州中院承担(部分案件由南京中院管辖)。

经铜山法院逐级申请,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省高院批复同意铜山法院徐州高新区法庭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并从5月1日起正式受理,铜山法院成为全市第一个具有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据铜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徐州高新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发展迅猛,形成了以安全科技产业为特色,以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为主导,ICT、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为重点培育方向的“134N”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了“一院一谷五园五区”的专业园区框架,入驻企业2000多家,其中规模企业387家,高新技术企业82家,每年引发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达数百件。该院获得管辖权后,有利于企业更为便捷维权,将为徐州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提供强大动力。

另外,将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适度分流,有助于减轻徐州中院的审判压力,促进徐州地区知识产权审判格局的优化,在全社会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努力适应知识产权审判需求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产地标记权、商号权等各种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

根据省高院批复,铜山法院高新区法庭可受理发生在徐州市铜山区和泉山区境内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符合诉讼条件的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诉状。根据当事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二)身份材料。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准备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组织代码证,有委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告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委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三)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份数与诉状份数相同)。

目前,铜山法院高新区法庭共有3个审判团队,各团队员额法官均为80后审判骨干,均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知识产权法学方向研究生学历1人),专业知识扎实,审判能力较强,多人次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称号,各团队还配备了法官助理、书记员和人民调解员,力量齐全。下一步,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继续充实和调整专业审判力量,主动加强与上级法院、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的沟通联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专业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确保审判队伍能够完全适应审判需求。

原标题:《铜山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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